鄉民老是說 政府喜歡亂拆或者不維護古蹟 忘本 沒文化
但是又嫌老房子又醜又髒讓市容很醜
到底怎樣的市容才算是好看呢?
是把老房子統統拆掉 重新規劃蓋新的就是好看嗎?
那又要怎麼樣定義老房子呢?
百年以上算古蹟留著 五十年的老房子就醜統統拆掉?
前幾天逛西門町看到些日式老房子
雖然也是髒髒舊舊的 但古色古香別有一番風情
為什麼房子老了就要嫌醜嫌髒嫌它破壞市容?
為什麼夠老的可以當它是古蹟欣賞 不夠老的就它是垃圾呢?
如果覺得日式老建築好看 那為什麼後來建的老公寓就不能接受呢?
所謂的市容很醜 市容很好 到底是什麼樣的概念呢?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