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認同領22k可能真的是不夠努力。
但是不夠努力的人領一份支撐不起生活的錢就又是合理的嗎?
這其實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而且如果是社會上設計出不夠努力的人就能勝任的工作。
那社會還是應該給人一份像樣的薪水的
社會就像學校裡的一個大班級,這個班級有一百個人,成績在最後三十名的只能做賺不到
安心生活的錢。
我們當然可以教育這後三十名的人,讓他成績進步變成前二十名 ,這多麼勵志啊。
但後三十名領要死不活錢的人還是存在啊!只是換了一些人罷了
這就是很多人看待薪福制度問題的盲點。
如果你看到你朋友落入後三十名,你當然可以鼓勵他往上爬。這樣很好
但當我們在討論這個社會上的問題時,這種建議就很蠢。
而且還幫建立這種制度的人脫罪。
你努力向上脫離了痛苦圈,然後有一個人因為你的努力被拉入了痛苦圈。
多麼可笑又可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