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不才
但認為佛法的宗旨在於自我的解脫
應該為大眾樹立精神榜樣 所謂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
但如今許多宗教團體 建立起了會員制
以龐大的資金 同時兼具慈善團體的功能
難道使用物質上的救濟 就是大慈大悲? 而忽略內心的本質
政府居然沒有作為 每年如此多的善款
老實講我這邊的住戶 包括我家都有在捐給瓷器
如果成立公開 透明的社會福利機制
豈不是能幫更多人?
究竟宗教團體跟慈善機構有什麼分別呢?
請大大回答?
補充一個小八卦
話說我女友 奶奶去世之後 舉辦喪禮時
因為我女友本身比較冷靜
而旁邊的師兄師姐居然叫我女友要哭大聲一點
不然就是不孝! 而自從他們家沒有捐錢之後
師兄師姐就沒有來過了
至於師兄師姐是不是窯燒的我就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