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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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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囚驗屍報告出爐 2人左手舉槍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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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囚驗屍報告出爐 2人左手舉槍自盡
2015年02月24日17:53
今年2月11日發生的高雄監獄6囚劫獄事件,矯正署的調查報告、法醫研究所的驗屍報告及
刑事局鑑識中心的調查報告都已陸續出爐,交由高雄地檢署彙整,其中針對外界關注的6囚
死因,驗屍報告指出,6囚都是舉槍自殺,並非加工的槍擊傷造成死亡。至於官員懲處報告
,法務部表示最慢將在3月4日出爐。
檢方指出,6人都有單一致命接觸型槍傷,包括複進簧桿滑套的印痕與角度、接觸性槍管火
焰燒灼痕、星狀皮膚爆裂入口特徵、準星碰觸痕等,加上手掌、手臂高速度噴濺痕及火藥
炭灰殘渣等。另外,還有證人目睹6囚舉槍自殺。檢方指出,其中魏良穎、靳竹生是左撇子
,所以持槍自頭部左方射擊。
檢方更指出,外界指6囚不是自殺而是被外力擊傷,但是6囚主要死因都是頭部接觸型態槍
擊傷,即在第一時間頭部致命傷造成顱骨爆裂、腦髓貫穿、大量流血已達致命程度。6囚中
有3人在瀕死前再遭多發的非接觸型槍傷,這些槍傷的出血並不明顯,法醫所研判是舉槍自
殺後再被補槍所致。
檢方表示,除了法醫解剖報告外,檢方還有現場證人從近距離觀看,另有制高點的狙擊手
以測距望遠鏡觀察及目睹囚犯舉手槍自戕後遭加工射擊等過程可佐證。
外界質疑6囚是被狙擊手擊斃,檢方指出,狙擊手任務是警戒及監控現場歹徒情資並回報。
整個劫獄過程並未發現有傷害被挾持人員的狀況,所以沒有發生射擊命令,事後清點子彈
沒有短缺。狙擊手沒有擊發子彈。
檢方特別針對6囚自殺後為何手槍放在腹部的疑點提出說明,指自殺者以槍口對準頭部時,
慣用手尚習慣性緊握槍枝,並常隨手臂與槍枝隨著手臂向前弧度落下(手臂無法向後方落
下),所以落在腹部的位置很常見。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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