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銘言:
: : 幫置底
: : 順便下個新聞標題吧
: : 柯p竊聽自導自演被抓包,柯粉怒控檢方洩密被簽結
: : 不用謝我了 呵呵
: 你口口聲聲說檢察長沒有洩密,
: 還說是記者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我是說都有可能
在這麼多可能性面前
你如何特定一定是檢察長???
: 如果真的記者有辦法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裝個竊聽器就完蛋啦???
你肯定沒去過法庭看過
至少
我可以跟你保證開庭前不會有人拿探測器去看有沒有人裝竊聽器
: 那臺灣司法就真的完蛋了!
: 我認為臺灣司法爛雖爛,
: 不至於腐敗到讓人裝竊聽器在法庭。
為何被人裝竊聽器就是腐敗阿????
你腦海中被裝竊聽器都是經過當事人同意的嗎???
而且這只是我提出的可能性"之一"
你懂"之一"和"可能性"的意思嗎?
: 就算真的有竊聽器,
: 也不可能知道這麼多簡訊跟LINE內容,
記者門道有多少我是不知道啦
就算他們能從電信業者那邊拿到一些資料
我也不意外
: 畢竟法官不會當庭念出這麼多簡訊的內容,
: 一定是直接列印成書面再拿給被告或是證人看,
: 是故即便法院被裝竊聽器,
: 記者也絕對不可能知道簡訊內容。
: 小妹我還想請教你,
不用特別說自己是小妹
我可沒有肥宅那種莫名的憐香惜玉心態
: 柯辦的彭盛韶說自己很累,不接受夜間偵訊,
: 而拒絕出庭應訊。
: 這件事情,一定只有打電話給柯辦彭盛韶的書記官,
: 還有承辦檢察官,以及襄閱主任,
: 跟檢察長這四個人知道,
: 為何記者會知道?
請問這跟偵查內容有任何關係嗎???
這個我看不出有任何不能告訴別人的理由
而且
原定的偵訊時間取消了
記者肯定會到處打聽理由
當事人不可能自己告訴記者嗎?
很意外???
: 你不要跟我說現在連承辦股書記官的公務電話也被竊聽了?
: 那你現在亂懷疑張姓記者竊聽,是否也違反無罪推定呢?
我是說可能
我也沒有說記者必然犯罪
而且我也沒有去檢察機關提告記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