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時報資訊
2.完整新聞標題:
《社會》力霸財報不實,王又曾等21人判賠3.5億元
3.完整新聞內文:
【時報-台北電】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的力霸東森掏空案,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
人保護中心,認為力霸公司於2002年至2007年間對外公告的財務報告不實,造成投資人權
益受損,經公告後獲422位受害投資人授權,提出團體訴訟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
庭判決王又曾與王金世英等力霸王家7人、破產管理人和簽證會計師等共21位被告,合計
應賠償3億5434萬餘元。(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王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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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王老先生應該在國外 不知道誰的床上 爽到快馬上風了吧
還抓不回來 這宣判 判爽的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