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狹巷禁停車 柯P:里長嘰嘰歪歪就簽切結

作者: gentleman888   2015-02-25 15:25:03
※ 引述《blueadam193 ()》之銘言:
: 狹巷禁停車 柯P:里長嘰嘰歪歪就簽切結
: 2015年02月25日14:35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出席北市府「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這是他上任後首度出席公安
: 會報,聽完相關單位對狹小巷弄影響消防車出入報告後,柯下令指出,消防車進不去的狹
: 小巷弄,若里長「唧唧歪歪」堅持要路邊停車,就要求里長簽切結書,出事里長負責。
: 消防局報告指出,目前市內9處狹小巷道影響消防車出入,其中士林區5處、中山區3處、
: 萬華區1處。消防局表示,要劃設紅線、禁止路邊停車時,因牽涉停車問題,屢遭遇里長
: 跟民代關切。
: 柯文哲聽後當場指示,紅區不可路邊停車,要路邊停車就取締,如果有民代、里長要出來
: 關說,就要簽切結書,「市長要求里長簽切結書,我就不相信哪個里長敢簽切結書,說消
: 防車進不來不要緊」。柯說,里長平常「唧唧歪歪」,哪一天發生火災就慘了,消防車進
: 不去。狹小巷弄就是不能停車,「唧唧歪歪」要來講,不管是里長、議員,都簽切結書,
: 「出事,消防車進不來,他負責,看他要不要簽」。(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 http://goo.gl/lMvM4a
小魯不才,對法律知識缺乏。
請問一下,
如果真的有里長簽了切結書,
說出了事情(如火災)他要負責,
那麼真的出事了,那張切結書有用嗎?
真的只有簽的里長負責而已嗎?
作者: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2-25 15:26:00
民事賠償 刑事公共危險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5-02-25 15:26:00
里長應該免不了妨礙公務的罪名吧
作者: paleomort   2015-02-25 15:26:00
頂多讓人知道那里長什麼德性而已,但我想還是有作用的如果要講到刑事,那麼有沒有切結都沒差的。
作者: alvar (( ′-`)y-~)   2015-02-25 15:26:00
切腹里長表示
作者: JOJOCK (子平)   2015-02-25 15:28:00
:偶有切魚腹惹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5-02-25 15:28:00
至少簽下去 群眾壓力
作者: EFPTT (名字不重要)   2015-02-25 15:28:00
里長簽下去....電話馬上響起服務處可能會被包圍
作者: isangxwbh (洋)   2015-02-25 15:29:00
不切腹了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2-25 15:29:00
責任不會轉移,重點是停車就幾個人停,你要全里民接受相不相信,那種小巷停車卡位的幾乎就是那幾個人佔用
作者: EFPTT (名字不重要)   2015-02-25 15:30:00
住家可能天天被人按門鈴吧! 大家都知道里長住那呀XD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02-25 15:30:00
應該會 里長好像有權力決定某些地方的紅黄線里長簽了 它就要負責囉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2-25 15:31:00
這就是關說透明公開化 誰白目馬上就知道
作者: seaforn388 (午後陽光..)   2015-02-25 15:33:00
敢簽的里長,他一命是能抵幾命~
作者: bruce511239 (客官的中壢李姓選民)   2015-02-25 15:33:00
市長還是有責任 但里長絕對被第一個公幹我相信沒里長這麼有種啦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2-25 15:35:00
換個中性用語,"請託",不過如果是對的公開有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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