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告王金平馬怒批朱鄉愿和稀泥

作者: pttkobe (渺小)   2015-02-25 19:35:06
※ 引述《YU0158 (迷你玉™)》之銘言:
: 中國時報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225003811-260407
: 針對國民黨朱立倫主席實質決定撤回對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案上訴,馬英九總統下午發表
: 措詞強硬的聲明,對此表示嚴正失望與不能認同。馬認為,國民黨是一個有是非、講道義
: 的開國政黨,面對大是大非的司法關說爭議,國民黨不能鄉愿,也不能和稀泥,必須捍衛
: 黨的核心價值,否則無以對百萬黨員交代。
: 馬表示,朱立倫與中常會的決定,等於放棄上訴最高法院,全盤接受高等法院不合理的見
: 解。高等法院的判決,完全昧於政黨實際的運作,忽略「人民團體法」對政黨的監督管理
: 採取「低度管理,高度自治」原則,同時也徹底否定國民黨的考紀制度,變相縱容黨員違
: 紀,對日後每一次重大選舉都會產生不利影響,也對黨的公信力及制度造成無可回復的傷
: 害。
: 馬還說,他擔任黨主席期間,考量黨的整體利益與發展,對高等法院的判決,向最高法院
: 提出上訴,本人有必要在此鄭重說明本人的看法,將當初上訴以及不撤告的理由,完整地
: 向所有黨員及國人報告。
: 馬表示,102年9月11日,國民黨考紀會因王院長涉及為民進黨立法委員柯建銘的司法案件
: 關說,決定依據黨紀相關規定,撤銷王院長的黨籍。王院長當天以國民黨為被告,向台北
: 地方法院提出確認黨籍存在之訴,並以假處分定暫時狀態,訴訟至今。
: 103年3月19日,地方法院判定王院長勝訴。法官認為,依據民法與「人民團體法」的規定
: ,社團凡涉及會員「除名」事項,必須「加開會員代表大會,由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
: 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為適法。高等法院去年9月也維持了這個判決,如果不
: 上訴最高法院,無異於要求本黨接受高等法院不合理的見解,「每處理有除名的黨紀案件
: ,就必須召開全國代表大會,在有二分之一的出席與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下,才
: 能通過。」
: 馬強調,這種類似修改黨章的高門檻要求,對於黨員超過百萬、一年開一次黨代表大會的
: 國民黨,根本緩不濟急,事實上並不可行。此例一開,所有未來、現在、與過去違紀的黨
: 員,都可以宣稱考紀委員會的決定未經黨代表大會通過、所作黨紀處分無效,而不予理會
: 。
: 馬還說,國民黨當初決定根據律師的建議上訴最高法院,絕不是「馬王之爭」,而是為了
: 維護黨的制度及長遠利益,因為一、二審法院對本案實質問題-「有無司法關說」並無著
: 墨,反而對國民黨的黨紀制度,嚴加批評。
: 馬表示,眾所周知,法院第一、二審是事實審,第三審是法律審,第三審正可以讓最高法
: 院的法官,對下級法院有關黨員除名的法律見解,作出改變,以謀解決。否則黨的考紀制
: 度毀壞,影響的將是未來整個黨的運作與紀律,尤其對即將展開提名作業的立委選舉,影
: 響更大。
: 事實上,王院長有假處分的保護,上訴最高法院完全不影響王院長目前的職位與黨內權益
: ,對黨務實質運作,更未造成扞格。在九合一選舉當中,王院長與我就曾多次同台輔選,
: 並無問題。
: 馬也說,前年九月考紀會撤銷王院長黨籍後,黨內大老也曾嘗試在黨內解決問題的可能,
: 包括王院長對廉能會提出申訴,以及建議本人與王院長共同召開記者會,共同向社會大眾
: 說明道歉。然王院長在102年10月1日發表「等待黎明,迎向藍天」聲明,堅持本案以司法
: 解決,因此本案至今無法在黨內解決。
: 馬說,他已辭去中國國民黨主席,目前的身分只是一個黨齡47年的資深黨員。本人必須再
: 次強調,國民黨是一個有是非、講道義的開國政黨,始終以「清廉、勤政、愛民」為核心
: 價值。面對大是大非的司法關說爭議,國民黨不能鄉愿,也不能和稀泥,必須捍衛黨的核
: 心價值,否則無以對百萬黨員交代。本人必須在此做以上嚴正的聲明。
馬英九當年特支別費是真的錢有進自己戶頭
但我印象國民黨去施壓檢察官不要起訴
這是不是關說?
像林益世輕判 我看馬英九也沒說大是大非
請問他的清廉標準是因人而異嗎?
最後一句 我才不想叫他總統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2-25 19:39:00
惡臭糞蛆:不可質疑你的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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