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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違停大火後檢舉的案件
來文日期 2014-02-20 案件編號 B-3239XX
承辦人 吳哲宏 承辦人電話 2299825#310
案件類別 其他-交通類 - 其他交通類業務
您的來信內容
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80號旁巷子路窄但並未劃設紅線 長期有車輛停放導致
一般小客車通行不易 也無法會車 巷子設計應為車輛通行而非停放汽車用
請處理
我們的處理結果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103年2月20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玆將查處
結果敬復如下:
本局103年2月26日及3月10日分別現勘,反映地點巷寬約4公尺,巷口繪有紅線,現況
巷內停車秩序尚稱良好,經電詢福居里辦公處吳里長亦表示巷內居民仍有停車需求,考量
巷內居民之停車需求及周遭停車空間有限,故不宜驟然於巷內劃設紅線,爰仍宜維持現狀
,惟已請該里辦公處持續宣導巷內停車秩序。感謝您的用心與提醒。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停管中心承辦人吳哲宏
(TEL:2299825-310)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
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陳勁甫 敬
補上個GOOGLEMAP圖
http://ppt.cc/4S78
基本上前後巷子出入口都被汽車擋到了
然後前面停的那台車
應該是正面那戶人家的車子
自己門面那麼大不停
硬要停旁邊窄巷....擋死進出
啊反正巷子就是給居民停車用的
不是拿來通行
真的出事了承辦人員拍拍屁股說居民有停車需求就沒事了
發在這邊顏色不對
應該會被八掛眾給忽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