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aisar (kristy :D)》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 窄巷要停車就簽切結 柯嗆里長「唧唧歪歪」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內部分巷弄,是可以供民眾停車的,但消防局清查9處屬於較狹窄的地點,必須畫
: 上紅線規範以利消防車出入,但是住戶非常反彈,還請里長跟民代協調,市長柯文哲得知
: 後,要求消防局2周內處理好該畫紅線的地方,強調再有人關說「唧唧歪歪」,就簽切結
: 書,出事要負責,有里長無奈表示卡在市府跟里民中間很為難。
: 駕駛:「轎車都根本進不去了。」
: 計程車開進萬華區的德昌街巷弄,動彈不得只好倒車,明明有空間可以過,卻被機車占用
: 一半,而車主幾乎都是住戶,因此被消防局認定救災困難,必須劃紅線禁止停車。
: 台北市長柯文哲:「平常里長唧唧歪歪,哪天真的發生火災就慘了,這就不能停車啊 ,
: 你就唧唧歪歪要來講,不管是里長還是議員,你給我簽切結書,有一天發生火災消防車進
: 不來,你負責,看他要不要簽。」
: 一貫柯氏風格,強勢要求消防局2周內搞定,鎖定消防局第一階段公布的9個地點,但居民
: 反彈很大,南京東路五段這個巷弄也被點名,卻因為車硬停著不移,出現斷頭紅線。
: 松山區安平里長洪溫滿:「里長也是要負擔所有里民一些責任與權利啊,不能說什麼東西
: 都怪到里長這邊來,這有一點比較過份一點。」
: 里長卡在里民跟市府成了夾心餅乾。住戶:「最起碼我們一部車子也能停嘛,這個是合情
: 合理,我們沒有過分的要求。」
: 住戶:「他如果強勢執行,他就要給我們在外面有其它地方停。」
: 有車的抱怨連連,還說巷弄內有地下消防栓,水線灌救沒問題,但還是有人願意為消防安
: 全退一步。
: 住戶:「有火警什麼消防車,就比較行駛方便。」
: 住戶:「叫我們不要停就不要停啊,我摩托車放家裡面啊比較多。」
: 牆上貼了開會通知,談了好幾次依舊沒共識,市民抱怨少不了,但市長鐵腕祭出最後期限
: ,勢在必行。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tinyurl.com/phml77j
: 5.備註:
: 有車位就是爽
一直都覺得很奇怪
亂丟垃圾或寵物排泄後不清理都可以拍照檢舉並有機會拿獎金
雖然裁罰成功率低,導致獎金獲取率也低
但至少有嚇阻作用,在許多地區
為什麼違規停車不比照辦理?
亂丟垃圾的人要找出來還比較難,違規的車有車牌簡單很多
民眾拍照後上傳檢舉,雖然當下對交通沒有幫助
可是套句勝文的話,罰到他怕罰到他倒,之後違規停車就會少很多啦
只要類比民法的懸賞廣告,第一個檢舉的可以獲得罰金一部份
而不是經民眾通報後歷經漫長等待才有人姍姍來遲還不一定能處理
這樣減少糾舉人力,又鋪大檢舉範圍——全民抓違規
罰則施行後不用三個月,一定就會有什麼檢舉達人月入數萬的
為什麼不這麼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