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法院認證 邱毅指陳菊團隊索賄無罪
名嘴邱毅3年前在電視台政論節目指稱高雄市長陳菊的市府團隊常向企業界要紅包,以致
企業主不願到高雄投資。陳菊認為邱毅無的放矢,以市府名義告邱毅涉犯誹謗罪,但高等
法院指邱毅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且內容有所本,非刻意抹黑造謠,今判他無罪定
讞。
判決指出,邱毅2012年2月2日先後在中天新聞台《俠客開講》與TVBS電視台《2100掏新聞
》節目中,指陳菊的市府裡面有一些人跟企業界要紅包或喝花酒,所以高雄只有一個行業
絕對賺錢,就是「酒店嘛」。邱毅並指高雄縣市未合併前,楊秋興主政的高雄縣招商成績
全台第一,但合併後,很多企業走掉了,「因為去高雄投資不但有風險,還要出紅包錢,
還要讓你糟蹋,陪你去酒店喝酒,企業家都不去高雄投資」等語。
陳菊提告後,邱毅辯稱因義聯集團董事長林義守當時批評高雄投資環境不佳,他便蒐集高
雄市府公務員被起訴貪瀆判刑相關報導,加上廉政署統計2000年到2012年,地方政府公務
員涉貪被起訴案件中,高雄市府排名第一等資料,據此在節目中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在有
所本的前提下合理評論。
一審原以《刑法》誹謗罪是保護個人與私法人,不包含市政府之類的公法人,判決公訴不
受理,經高院撤銷發回後,一審改以邱毅確實提出多位高雄市府公務員涉貪被起訴資料,
有些雖不在陳菊任內發生,但足以證明邱毅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自己所說的事情為真
實,而其評論也非僅以貶損高雄市府名譽為目的,未逾越合理範圍,判邱毅無罪。高院今
上午維持無罪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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