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tkin ( )
2015-02-26 17:07:43六公尺只是狹路的必要條件 不是充分條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56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27 條
狹路標誌「警7」,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路面狹窄情況,遇有來車應
予減速避讓。設於雙車道路面寬度縮減為六公尺以下路段起點前方。
本標誌設於狹路綿長路段,標誌下緣應設置附牌,說明狹路長度。標準型
附牌圖例如左:
※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銘言:
: 真的希望記者來抄,若不是抄這篇,也是抄系列文去問各首長。
: ※ 引述《liuchenchy ()》之銘言:
: : 分享一下
: : 我在去年違停大火後檢舉的案件
: : 來文日期 2014-02-20 案件編號 B-3239XX
: : 承辦人 吳哲宏 承辦人電話 2299825#310
: : 案件類別 其他-交通類 - 其他交通類業務
: : 您的來信內容
: : 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80號旁巷子路窄但並未劃設紅線 長期有車輛停放導致
: : 一般小客車通行不易 也無法會車 巷子設計應為車輛通行而非停放汽車用
: : 請處理
: : 我們的處理結果 親愛的市民您好:
: : 有關您103年2月20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玆將查處
: : 結果敬復如下:
: : 本局103年2月26日及3月10日分別現勘,反映地點巷寬約4公尺,巷口繪有紅線,現況
: : 巷內停車秩序尚稱良好,經電詢福居里辦公處吳里長亦表示巷內居民仍有停車需求,考量
: : 巷內居民之停車需求及周遭停車空間有限,故不宜驟然於巷內劃設紅線,爰仍宜維持現狀
: : ,惟已請該里辦公處持續宣導巷內停車秩序。感謝您的用心與提醒。
: 若對照柯P的說法,這樣算里長GGYY嗎?
: 對照本版文章,所找出的法規
: 文章代碼(AID): #1KxjRUUe (Gossiping) [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4938718.A.7A8.html
: 道交條例第112條
: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 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 (略~)
: 何謂狹路?
: 交通部62.07.14. 交路字第一二八一五號函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用語釋示:
: 五、狹路之寬度限制:單行道、雙車道之路面寬度在六公尺以內者,均屬「狹路」。
: (交通部62.07.14. 交路字第一二八一五號函)
: 這樣算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知法犯法嗎?有沒有涉嫌瀆職等刑事行政法規呢?
: 怎麼高雄市府不用出來說明呢?
: 我真的相信,藍藍路真的是媒體弱勢
: :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停管中心承辦人吳哲宏
: : (TEL:2299825-310)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
: : 心提供建言。
: : 敬祝您
: :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陳勁甫 敬
: : 補上個GOOGLEMAP圖
: : http://ppt.cc/4S78
: : 基本上前後巷子出入口都被汽車擋到了
: : 然後前面停的那台車
: : 應該是正面那戶人家的車子
: : 自己門面那麼大不停
: : 硬要停旁邊窄巷....擋死進出
: : 啊反正巷子就是給居民停車用的
: : 不是拿來通行
: : 真的出事了承辦人員拍拍屁股說居民有停車需求就沒事了
: : 發在這邊顏色不對
: : 應該會被八掛眾給忽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