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atchinese.com/article/2010/2276我國法定債務上限所認列的債務,不包括政府所屬的「非營營業基金債務」(多種形式上獨立於政府之外的基金,而由這些基金向銀行借錢來從事政府支出)、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借款、具自償性的公債2008年我國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占GDP已高達90.5%,而審計部把潛藏負債(或有負債)計入後,得到的中央政府債務更高達19.7兆元,占GDP比率已達151%,比希臘的數字還嚴重!上面是 2010 年的資訊,不過馬政府的花錢速度變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