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屋出售所得 三種方式報稅

作者: amadis0131 (漫遊紅樓的賈寶玉)   2015-03-09 09:44:27
經濟日報
房屋出售所得 三種方式報稅
售屋實價課稅優先鎖定豪宅,財政部指出,全台4,000萬元以上房產交易,均為稅捐機關
查稅對象,納稅人售屋最好舉證實價,按實際利得申報,才能避免被查稅。
財政部表示,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未上路之前,出售不動產利得仍是採房、地分別課稅
。其中,房屋依法是以實價課稅為先,只有在稅捐機關查無實價之下,才能按照財政部每
年訂頒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依推計所得課稅。
依據財政部所訂10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得計算標準,申報售屋所得稅依據納稅
人或稅捐機關有無出示(或掌握)房屋取得成本及售價,區分為三種不同報稅方式:
第一,購屋成本與售價證明文件齊全者,不論是否為豪宅,均應以實際售價減掉買價及相
關成本後的實際利得,按適用的綜合所得稅率繳稅。
第二,當稅捐機關僅能查得售價,或納稅人僅申報售價,未能舉證購入成本時,如屬「豪
宅」範圍者,例如台北市售價達7,000萬元以上,其售屋利得應以查得或申報的房地總成
交價,按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計算房屋收入後
,再以15%推算所得額申報課稅。
第三,非屬豪宅,以及完全沒有買賣金額,稅捐機關也無法查出成本及售價者,免採實價
課稅,改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財政部所訂推計率計算售屋所得額後報稅。
財政部指出,實價登錄制施行後,依法登錄的交易資料雖無法做為課稅之用,因房屋非屬
一般商品,交易價金動輒上千萬元,稅捐機關可透過銀行貸款資料等方式掌握實價,特別
是高價豪宅,利得按實價課稅非難事。
http://udn.com/news/story/7243/752538-%E6%88%BF%E5%B1%8B%E5%87%BA%E5%94%AE%E6%89%80%E5%BE%97-%E4%B8%89%E7%A8%AE%E6%96%B9%E5%BC%8F%E5%A0%B1%E7%A8%85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4-03-09 09:44:00
交易5千萬 怒課5K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5-03-09 09:46:00
三黃一劉:弄個三排條碼 去便利店繳好了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5-03-09 09:49:00
1樓你忘了抵稅, 應該不到5K(炸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5-03-09 10:14:00
有錢人權貴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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