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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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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推加薪四法 立委建議擴及全國企業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3-09 15:00:09 聯合晚報 記者盧沛樺、楊美玲/台北報導
勞基法擬增訂上市櫃企業盈餘未合理分配給勞工,處以罰鍰最高500萬元,勞動部初估,
修法通過後,全國約300萬人受惠,但今天立委建議,基於照顧全國勞工,修法應擴及全
國63萬家企業,而非僅1700多家上市櫃公司。
對於立委建議,勞動部長陳雄文上午說執行有困難,企業賺錢,未必都拿來當利潤,可能
放到其他名目下;勞動部不是會計單位,沒辦法逐一稽核,因此現階段仍偏向採取漸進式
作法,優先以上市櫃公司1700多家開始。
今年初國民黨推動「加薪四法」,立委賴士葆提案,在勞基法增訂條文「若公司有盈餘卻
未給勞工獎金或分配紅利,且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未提出具體利潤分享計畫,並經核准後實
行者,可處50萬至500萬元罰鍰」。
賴士葆質詢說,台灣去年經濟成長率為3.74%,今年經濟成長率預估3.78%,為亞洲四小龍
第一,經濟表現不錯,財政收支也佳,而公務人員自2011年7月起就未調薪,五年加一次
薪應不為過。主計長石素梅表示,人事行政總處已著手收集資料研究是否要加薪,若確定
明年1月1日調薪則會納入2016年總預算來通盤考量,否則就會再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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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L0gW
5.備註:
林淑芬委員的FB
2014年臺灣勞工經常性薪資(本薪固定獎金津貼)年增率1.81,
非經常性薪資(年終,分紅,績效獎金)年增率11.74,
勞工想要的是增加固定薪資,
老闆想給的是加到變動薪資。
加薪四法?
國民黨立委所提勞基法第29條修正加薪不加本薪,
而是加到發獎金,
加發獎金還要依據資方所提的績效去參考,
績效標準是由誰決定呢?
所以看得到吃不到啊!
至於
修改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加薪3成限度內公司都可以抵減營所稅。
這不是拿國庫的錢是幫老闆加薪嗎?
政府對股票上市公司規定,員工福利費用要資訊揭露,
還拿「勞退新制基金」300億元特別投資「臺灣高薪100指數」的企業。
但以中華電信為例,
派遣勞工2700人佔全部員工的一成,連法定的特別休假權利都沒有了,
談什麼分紅,再怎麼加薪?
這些派遣勞工吃不到就是吃不到。
什麼高薪100?
高薪100這些金融服務業用多少派遣?
這些製造業使用多少的派遣勞工?
怎麼加薪呢?
請政府拿出具體辦法來加薪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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