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讓我思考很久
一般情況下台灣很多加班都是做給老闆看,有加班(沒加班費)才代表你認真
但服務業的情況是,不管忙不忙開店時間就是要待著在那裡
某天我和隔壁櫃姐因為時數問題吵了起來
隔壁櫃姐認為~
現在年輕人都沒競爭力,連站個櫃都沒辦法,只會在那斤斤計較時數
與其在那抱怨還不如加強自己對自家商品的了解,要向日本職人那樣專業
像他之前連上一個月的班,時數快四百小時,回去還要寫報告等等,都沒在抱怨
學什麼歐美勞工制度,這裡是亞洲,我們要向日本那樣看齊
現在的大學生就只會在那邊抗議浪費時間,有時間在抗議還不如多學學東西,
台灣競爭力就是被我們這種計較時數的人拖垮的
因為真得很氣,想問問看有沒有高工時=高競爭力的卦????
另外在多問個卦,工時單月平均228小時,月休六天,六天單人上11,5小時
勞動檢查後某神底下勞工局算出來的加班費只有五小時
我按勞基法規定下去算,怎麼算都跟勞工局不同,只好再請他們在來第二次
但我還是不懂,按法條來算,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落差??
有勞工局算法跟勞基法不同的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