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dao (愛到)
2015-03-11 12:49:47我個人是支持「無假釋的無期徒期代替死刑」
毋過,彼是因為驚有的人去予人冤枉
無辦法才按呢
若親像鄭捷這款案件,既然真確定代誌就是伊做的
不管伊有啥物理由,無理由無判死刑矣
刑法無否定伊這陣後悔的心情
是處罰伊掠狂時所做的代誌
尤其伊做的毋是偷提物件
是提刀共人刣
若事後反悔就會當無代誌
按呢逐家後擺攏先做,事後反悔就好矣
無這種代誌
毋過:不過 彼:那 驚:怕 予:hoo7,被
按呢:這樣 若親像:如果像 這款:這種 真:很
代誌:事情 啥物:什麼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