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rd (Larry Legend)》之銘言:
: 現在的律師
: 都不是爲正義而幫打官司
: 都是爲錢糊口而幫打官司
: 連是非好壞都不分
: 只爲錢和善惡人作事
: 殺人犯強姦犯也有律師辯護
: 若非冤判冤獄所述
: 而是罪證鑿鑿的真有犯罪
: 該當何解?有這方面卦嗎?
: 我都覺得律師比罪犯心還黑
: 因為它只講究錢和法律護人規範
: 就連罪大惡極之人也可辯護的下去
照你這樣講遇到嫌犯受傷,
急診醫生也不該救他,
死刑犯自殺醫生也不用救他,
反正他都被判死了沒差。
這根本沒有職業道德,
你知道各種職業的人都在做好他自己職業的本職嗎?
會有律師就是不管對象是誰都要幫他辯論,就像醫生一樣不管對象是誰都要救他。
這才叫職業道德。
而且前提是你又不知道這個人有罪無罪,你不是法官,你只是個路人,
就算是鄭捷也要有律師幫他辯護,就算他自殺也要請醫師救他,為啥?
因為這就是這些人職業的本職,無論是非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