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軍:推動兩岸一家親理念
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14000076-260203
為因應當年台灣可能推出「公投」,中國大陸於2005年3月14日通過「反國家分裂法」(
簡稱反分裂法),今年正值第10年。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昨(13)日在人民日報發表署
名文章稱,要完善涉台法律法規,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並實施惠及兩岸民眾的政策
法律措施。
另外,大陸第12屆全國政協第3次會議昨在北京閉幕,會議上公布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工
作報告。對今年全國政協對台工作重點,報告稱,要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對台工作大政方針
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要思想,大力宣導「兩岸一家親」理念,繼續開展與台灣有關黨派
團體、民意代表交流溝通,為團結台灣基層民眾、青少年多做工作。
對今後兩岸關係發展,張志軍昨在文章中表示,要加強制度化協商談判,鞏固擴大兩岸關
係和平發展成果。並總結經驗,精心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
他提到,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繼續推進國台辦與陸委會常態化聯繫溝通、海協會與海
基會制度化協商。充分發揮雙方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就兩岸形勢和政策開展溝通對話的作用
,保持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
張志軍強調,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絕不容忍台獨分裂行徑。大陸堅決貫徹憲法和反分裂
國家法,增強運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的信心和能力。並稱,「無論是
誰、無論有過什麼主張,只要真心實意參與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來,我們都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