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he title
小魯在台北路上撿到一個隨身碟
好奇之下打開來看發現一堆資料
可惜沒有我想要的照片(大誤
反到是一堆結婚照跟蜜月照
還有小孩的成長經歷
現在好糾結到底要不要還
有沒有在路上撿到隨身碟要還人的八卦?
作者:
kgh (恩~~~)
2015-03-14 09:52:00公的還是母的 哪種規格
作者:
BG666 (十八啦 BG!!!)
2015-03-14 09:52:00井茶先生 就是這個人
作者: allensheng (上將帽子) 2015-03-14 09:53:00
沒有想要的東西就拿去警察局啊
作者: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3-14 09:54:00你可以拿走3成照片
作者:
knight77 (オニオンナイト)
2015-03-14 09:54:00雖然沒有惡意 還是燒掉比較好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3-14 09:56:00問題是要怎麼還?
作者: drpotter6197 2015-03-14 09:56:00
為什麼要糾結?就還呀
請正名!!!!那個叫隨身碟!!!給派出所是最好的方法!自己還~搞不好對方告你開他的內容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15-03-14 09:59:00
丟給警察局....
作者:
WLR (WLR™)
2015-03-14 10:00:00何必糾結,就直接還阿,警察局可能會從圖裡找個資去還當事人
作者: ahchoochoo (阿啾啾) 2015-03-14 10:01:00
推回憶無價…當當好心人吧
作者:
WLR (WLR™)
2015-03-14 10:02:00不用怕被告,你就說你有測試這東西是不是壞掉,打開發現有圖因為壞掉的東西拿去給警察反而製造困擾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3-14 10:03:00先圖片搜尋阿 找到FB之後再聯絡
作者:
luming (算起來也14個月了)
2015-03-14 10:03:00那是一個人變的 人類所有智慧都在裡面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3-14 10:04:00請正名 隨身碟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03-14 10:05:00
台北喔? 還是打爛丟垃圾桶吧
作者:
a896975 (史提夫李)
2015-03-14 10:06:00有沒有很多人都叫隨身碟usb的八卦
作者: taimu (?) 2015-03-14 10:06:00
撿到插頭而已????為什麼一個插頭能存東西 科技果然日新月異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3-14 10:09:00只有正常照片 就還啊
作者:
Chiehx (èª )
2015-03-14 10:15:00嗯 很乖 交警察局就對了
作者:
ImKSW (ImKSW)
2015-03-14 10:16:00不還難不成要侵佔?
作者: ukif 2015-03-14 10:31:00
吞了她吧
作者: jazz19860929 2015-03-14 10:33:00
最好在塞一個隨身碟丟回在撿到的地方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5-03-14 10:38:00英文叫flash drive
作者: h311013 2015-03-14 10:43:00
吞掉 如果你是Mature
作者:
se2422 (庫柏)
2015-03-14 11:03:00還阿 回憶無價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03-14 11:15:00玩了 撿了會有老婆
作者: wolf3997 (月狼) 2015-03-14 11:27:00
還吧,拿酬謝金比較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