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ril79 (四月)
2015-03-18 19:21:33※ 引述《yp0331 (Yang1990)》之銘言:
: 故意違反交通規則
: 與
: 故意殺人
: 還是有差吧
: 會發生車禍通常就是至少有一方違反交通規則所致
: 難道每個人都有殺人故意嗎
: 除非能證明被告違反交通規則是為了要殺人,
: 或是明知違反交通規則會致人死傷而容任其發生。
: 否則就是過失致死而已。
都已經故意飆車了,還能算過失殺人嗎
如果這種「故意行為」也算過失的話
那假如有人覺得從頂樓往下丟磚塊很好玩怎麼辦
是不是丟磚塊砸死人也算過失殺人?
因為他只是覺得好玩,沒有殺人的意思喔
我想一定要等到有人去法院頂樓玩丟磚塊遊戲的那一天
砸死幾個法官,他們的腦子才會醒過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3-18 19:23:00他沒有鎖定誰來砸 也沒有殺人意圖怎麼不算過失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3-18 19:23:00
法學人士會說 飆車=/=要撞人 所以撞到人不是故意的所以酒駕垃圾也一樣 喝酒上路業不是故意要撞人 只能算死的人倒楣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3-18 19:29:00就沒有想撞死人的故意啊= =
lol 可能就魚說的 因愛生恨吧 別理他就好魚說他感情受創會打人 XDDDD說你愛我幾分 這是你永遠的疑問~ 你的心理對我多認真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3-18 19:32:00而且照您的高見,逆向行駛或飆車就算沒出事也是殺人未遂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5-03-18 19:36:00來這發文還期待會有什麼滿足你問題的回答黃榮堅老師的刑法問題與利益思考裡面有故意的嚴謹論述,可以供您參考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3-18 19:41:00那您應該是罵立法者吧?法官依現行法判還被您指摘也很無辜另外,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不同。您的高見混淆傷害致死與殺人。然後交通事故減少?您對刑罰威嚇效果真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