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彭文正兼職 台大︰違法就懲處

作者: 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   2015-03-19 08:49:06
※ 引述《diefishfish ((*〞︶〝*) )》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19000475-260102 chinatimes
: 彭文正兼職 台大︰違法就懲處
: 台大教授彭文正去年8月起主持《正晶限時批》,屢遭檢舉違反國立大學教授兼職規定。
: 台大昨證實彭文正未報備,台大農曆年前已行文銓敘部、教育部,釐清電視台當主持人是
: 否屬違法兼職?若確有不當,台大將召開教評會進行懲處。
專任教師可不可以在校外兼職 ?
答案是可以,但當然有行業、事先申請、時數限制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30281&KeyWordHL=%E5%258
台大把這個轉教育部,其實也是打混。推責任~~ 基本上
至於處分。:-D
就是要求你把兼職工作辭掉啦!
另外比較好的方式,還是書審,然後分錢給學校。
台大有規定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9-1/9-1-7.html
結案。
其實多數的公司都規定員工不得兼職,須要事先書面申請。
也就是說打兩份工是違法的( 至少違反公司內規 )。
檢舉人通常以同事居多.....( 包括台大也是)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3-19 08:50:00
台大敢懲處彭P 就證明是國民黨外圍組織 !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3-19 08:51:00
ヽ( ・∀・)ノ都不能逞處 規則定假的喔?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15-03-19 08:53:00
某些人所謂的照妖鏡(?)就只能照別人而已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3-19 08:54:00
哈哈 這時候就有人說依規定
作者: FMANT (OE)   2015-03-19 08:55:00
覺醒力量加持,摸奶不留前科,兼職不會違法,好力量,不服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3-19 08:56:00
兼職大家一起查!這篇真噁心 黑名單又豐收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3-19 08:58:00
台大不意外
作者: caii7871 (快樂寶媽)   2015-03-19 09:07:00
我也覺得很莫名其妙 一堆人是非不分 摸奶廷、柯p就夠明顯。
作者: kingcallme (無想肥宅轉生)   2015-03-19 09:13:00
違反台大內規跟違不違法(指民刑法)是兩回事吧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5-03-19 09:30:00
台大:彭P你馬上給我辭掉正晶限時批! 彭:...........
作者: Zsanou   2015-03-19 10:16:00
現在沒兼職處份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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