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這裡沒火車!嬤深夜沒車搭 求助警遭拒

作者: belsebelse (我室友17歲了)   2015-03-19 21:38:44
一些人搞不清楚,用自以為的邏輯腦內小劇場,自我幻想警察勤務。
花蓮縣警察局為民服務白皮書明列
參、服務措施及業務概況
一、服務措施:
18. 續辦理夜歸婦女(孺)代叫計程車服務:
可透過就近分局勤務中心、分駐(派出)所電話及警察局「110」
報案電話申請代叫計程車,警方會將出車之計程車車行、車號、司機姓名記錄,
以確保安全。
資料來源:取自http://www.hlpb.gov.tw/circulated_list.php?menu=1775&typeid=2733
發佈日期:2013-08-08。
如果不做,是寫爽的嗎?
※ 引述《kininan (奇尼)》之銘言:
: ※ 引述《AirNowitzki (中間球迷)》之銘言:
: : 標題: [新聞] 這裡沒火車!嬤深夜沒車搭 求助警遭拒
: : 時間: Thu Mar 19 17:28:17 2015
: : 1.媒體來源:
: : TVBS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噓 Green5566: 學生不會帶回家養喔 03/19 17:29
: : → Cervelo1995: 然後老人以後都跑去警察局搭免費車 這樣大家最開心 03/19 17:32
: : 噓 Rue168101: 不回攔計程車喔 03/19 17:32
: : → Rue168101: 會 03/19 17:32
: : → snowanimal: 花蓮攔計程車? 03/19 17:32
: : → kuninaka: 為什麼不叫計程車? 03/19 17:32
: : → kuninaka: 整篇新聞莫名其妙,學生帶去警察局幹嘛 03/19 17:33
: : 推 magicboycpl: 10:30是深夜 03/19 17:33
: : 推 lpbrother: 不會叫幫叫計程車就好 03/19 17:34
: : 推 kenro: 智障學生 03/19 17:39
: : 推 wdpone5541: 到底跟警察有什麼關係,也沒有義務查他的身份啊 03/19 17:39
: : → wdpone5541: 這種事情應該是縣政府其他單位管的吧 03/19 17:40
: : → kenro: 人家只是問有沒火車,也可能是住附近而以,怪警察幹嘛 03/19 17:41
: : 推 wsx26997785: 半夜10點 政府有再開喔 當然先去找警察阿 03/19 17:41
: : → kenro: 什麼事都丟給警察,然後學生就當好人嗎?有心不會幫付住宿 03/19 17:43
: http://tinyurl.com/lqaj3bs
: 迷路老翁深夜趴趴走 內惟所警車護送回家
: http://tinyurl.com/q48nljh
: 女老師困火車站 警車護送30公里回校
: 更多的老人/深夜/徘徊/開車護送
: http://tinyurl.com/njee32b
: 照某些人說法
: 開車護送的其它鴿子一定是吃飽撐著太閒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5-03-19 21:39:00
好 屌
作者: kutkin ( )   2015-03-19 21:40:00
女老師困火車站 警車護送30公里回校是年輕正妹就不一樣了 XD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3-19 21:41:00
這是指民眾有意願搭計程車,警察代叫並登記吧
作者: sakuraw (ㄤㄤ有事嗎)   2015-03-19 21:45:00
花蓮叫計程車到光復超遠又超貴…
作者: baggio1029 (亭主関白)   2015-03-19 21:46:00
開先例你就會知道台灣老人會有多誇張
作者: belsebelse (我室友17歲了)   2015-03-19 21:49:00
不管對老人有何刻板印象 他們都是人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3-19 21:53:00
正妹可以,外國人也可以,就這老人不可以,開先例的該處罰
作者: padaa (大象)   2015-03-19 21:54:00
這阿罵不夠正吧 怪不了別人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3-19 21:54:00
,如果這篇講的是真的,警察處理能力難道會比學生差嗎?前面那篇護航的那兩位是也沒說錯啦?做好人沒那屁股不要做
作者: benza (持)   2015-03-19 21:55:00
上回正妹在火車站孤處,警察開車護送回,所以說啊╮(╯_╰)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3-19 21:55:00
,鬼島還是讓他繼續鬼島吧!
作者: belsebelse (我室友17歲了)   2015-03-19 22:05:00
回pp 我了解您的意思 這是個問題沒錯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3-19 22:08:00
其實我很不想承認,但是親自遇過就知道這很誇張...喜歡談是業務沒義務是吧?那先例怎沒處罰一下?
作者: belsebelse (我室友17歲了)   2015-03-19 22:11:00
我想應該不需太鑽牛角尖 若真要探究 又遠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3-19 22:13:00
就事論事就是晚上學生帶老婆婆尋求警察幫助哪邊不合理了?腦補老婆婆沒問題,那怎不腦補學生處理能力有問題呢?再來明明也有另一位警察要問,當班的不給問就很明顯了...不想做事的爛警察到底有什麼好護航的...還腦補學生家裡沒問題可以隨隨便便塞一個老婆婆回家的咧~怎麼沒人噓幹瓦哥喔?如果沒問題還用得著去找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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