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保請回 再嗆房客:唯一的錯 租房給你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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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溫于德/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追查二房東張淑晶被控詐欺房客案,昨依
詐欺、誣告等罪聲押;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張女與房客糾紛屬民事案件,雖誣告罪涉嫌重
大,但不適用預防羈押,裁定無保請回。
法官:民事糾紛 不適用羈押
張女昨清晨步出法庭後,一再自辯自己沒錯,還質問房客:「我得的是癌症,不是腦中風
,不要以為組織自救委員會就可設人入罪!」並指責房客「有沒有良心、天理啊?很可惡
」、「我唯一的錯,就是把房子租給你們!」
本案起於房客將受冤過程PO網,引起共鳴,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宏松查看檢察官不起
訴書後,主動偵辦。本案曝光後,張女上談話性節目,自稱與房客的官司中,有30件判決
勝訴,但經查證,她在雙北的26件官司中僅6勝,有9件敗訴。
法官認為,房客租屋前都有查看房屋狀況,中途解約,房東才提訴訟,難以構成詐欺與恐
嚇取財;誣告則不適用預防羈押,又查無逃亡、串證可能,因此無保請回。檢方雖強調不
會抗告,但表示若有新事證,將持續偵辦,實現居住正義。
檢警認定張女犯詐欺、恐嚇、恐嚇取財、誣告與強制5罪。詐欺部分涉17件,包括將家具
「以舊充新」或以照片將腐蝕木頭隔間美化,簽約時隱匿第2張不平等條約,沒交付契約
書,有房客給訂金沒住,也挨告詐欺。
檢警認為張女涉以「做鬼也不會放過你」恐嚇房客,要求房客在契約「連帶保證人」一欄
簽名,騙稱是「緊急聯絡人」,有房客簽下父母名字,害自己成為偽造文書被告,家人則
成為詐欺被告;強制部分,有房客指控張女不讓她搬走私人物品,連狗狗都因此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