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偷歡還交代「投票給柯P」 男子被告性侵不起訴
2015-03-20 07:13
〔本報訊〕台北市一名40多歲已婚許姓男子與在酒店上班的年輕女子交往,
沒想到有次爭執後,女子居然告許男去年11月29日選舉當天性侵她,事後許
男反駁稱當天是情投意合發生關係,事後還要女子投票給柯P,北檢調查後認
為性侵事證不足,不起訴許男。
蘋果日報報導,許男有次上酒店認識了該女子,兩人相處發生戀情,女子還
將住家的鑰匙給許男,不過許男怕妻子發現他外遇,所以每每在做完愛後就
趕緊回家,這點讓女子相當不滿。
報導指出,去年九合一選舉當天上午,許男向妻子說要去投票,但其實是前
往女子的住處發生關係,由於擔心妻子發現,在做愛後他趕緊離開,臨走前
他不忘提醒女子:「一定要投票給柯P。」
沒想到女子不滿許男每次都像過客一樣,匆匆離去,決定告許男性侵。許男
被檢方傳喚時還相當不可思議,他稱當天兩人親密後他還交代要投給柯P,後
來對方也用LINE告訴他已去投票,最後柯P真的當選,他在開心之餘拿了1萬
塊給女子,還開導她不要再做酒店。北檢調查後認為全案事證不足,不起訴
許男。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6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