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柯P拔內湖分局長 北市官警大反彈
3.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官警今得知柯文哲要拔掉內湖分局長張夢麟,都相當
憂心市長不明究理,依主觀認定就隨意罵人、砍人,只會
造成寒蟬效應,日後開會沒人敢說真話,更甭提據理力爭
。
基層員警說:「內湖會有檜木?市長實在太沒有常識了吧
!」表示還是第一次聽說台北市有山老鼠;員警說,林務
局都認定是漂流木,並非盜伐,在罪證不足下,硬要員警
照議員要求當場逮人,會不會有濫權違法之虞?
對高嘉瑜稱,警方說的公文,只能證明「台東在101年開
放撿拾漂流木」,並無法證明該批珍貴檜木就是在開放時
段內撿拾,誤導檢方回覆。員警憤憤不平的說:「那她要
怎麼證明不是在開放時段撿拾的?」、「員警能一眼分辨
是何時撿的嗎?」
警界指出,在議員爆料、指控第一時間,內湖分局長就應
該依森林法、實際情形對外說明澄清,自己站穩陣腳,而
不是在議員的壓力之下,就忙著對下屬懲處,不啻承認自
己有錯。且連續幾天積非成是,刻意塑造成警方縱放山老
鼠後,再怎麼解釋,相信柯P已聽不下去。
也有內湖分局員警在「靠北警察」上留言:
漂流木案,當(12)日內湖分局大湖所有請林務局人員來做
專業判斷,認定為民眾合法撿拾之漂流木,並有工作紀錄
簽名可查,查明遂放行!
高嘉瑜事後卻以現行犯抨擊本分局未立即逮捕民眾,疏縱
人犯!
本案關鍵:木材來源之合法性,民眾能提出合法撿拾之依
據公文(台東縣政府公告,第八河川局核准函),以證明漂
流木係合法撿拾,案發迄今又查無證據佐證木材之違法性
,怎可現行犯逮捕!
高嘉瑜記者會說「一級木」民眾是不能撿拾,但依行政院
農委會100年6月27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
項』第三點(七),已開放無註記,烙印之一級木供當地民
眾自由撿拾(所謂自由撿拾,即毋須登記就可自行帶走),
議員自己搞不清楚上記修正規定,就大放厥詞,污蔑本分
局,指鹿為馬,大家已經很灰心了,柯市長又因高議員提
供給他的相片,誤判整個案件,真令內湖分局同仁痛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32000434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