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曾請求美麗島被告免死」 法部:陳定南也推薦林輝煌
3.完整新聞內文:
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獲法務部推薦出任大法官,外界質疑美麗島案曾任軍檢的林輝
煌是否適任,法務部今(19)日在記者會中繼續力挺。政務次長陳明掌表示,包括陳
定南等3名歷任部長都曾推薦林輝煌,而林在美麗島事件更請求所有被告「免死」。
陳明堂說,從陳定南任法務部長時代,林輝煌已獲3次推薦,不解這次推薦怎麼會被K得
滿頭包。
法務部長羅瑩雪推薦政務次長吳陳鐶、林輝煌出任大法官,包括在野黨立委及人權團
體都質疑林是否適合出任此一司法體系最高階的重要職務,並擔心影響台灣在國際民
主社會中的觀感,然而法務部長羅瑩雪日前仍向媒體表示,美麗島案是很久以前的事
了,並力薦林輝煌是「最優秀的」。
政務次長陳明堂下午在記者會中表示,林輝煌服役時奉命參與美麗島事件偵審,他本於
良知,建議對當時依法唯一死刑的犯罪,以法重情輕,請求所有被告免死。
陳明堂表示,林輝煌的學經歷完整,從民國92年起連續獲陳定南、王清峰、曾勇夫三
位法務部長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這是法務部第四度推薦,沒想到這次卻變成罪大惡極,
「委實不通」。
「林輝煌曾當選模範公務員,擔任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檢察長、司法官訓練所所長
等職,並長期致力於學術研究,極具國際法學宏觀視野」,針對林輝煌獲薦資格,陳明
堂仍予推崇。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1c5b831-a19c-4142-a126-e14caba93166
5.備註:
當年青天陳定南也是相當倚重林輝煌的長才的
看一下當年真調會在司法院釋字第585號審理過程中的代表,
陳定南自己挑選出林輝煌跟他一起作為法務部的代表就知道
Quote
第二次在憲法法庭激辯是兩年前,「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釋
憲案,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依舊請法訓所長林輝煌加入辯論團隊。顯示他的法學素養
,不因政務官的更迭而受到不同評價。
司法官訓練所所長林輝煌! 26年前就與扁交手過…… 2006.7.9中國時報
http://blog.udn.com/lin236868/344420
監察院代表為副秘書長陳吉雄與審計部官員許海泉;法務部代表為部長陳定南及司法
官訓練所所長林輝煌
http://www.taiwanus.net/news/news/2004/2008091200000916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