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是山老鼠 蘇中福:木頭是合法的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3-21 12:27:56
原文恕刪..
這件事可以分成幾個面向來看!
1.木材來源:
倘若真的為漂流木,又為大徑檜木材,怎麼可能會有合法撿拾?
二種可能:a. 蘇業者違法私自盜撿 b. 台東市府相關人員瀆職包庇放水
但不管a或b都是違法,除非蘇業者能拿出標售漂流木證明(即公家回收再統一合法標售)
2.宮廟儲存
a. 宮廟主委稱說是蘇業者捐贈,20根大徑檜木少說也近千萬,會那麼慷慨?
b. 宮廟主委稱因前年火災才想拿這20根檜木來改建,
但網友已經查出去年火災是水泥建材的辦公室,
拿20根大徑木拿來作家具或樑柱會不會太多?
3.警方處理:
a. 蘇業者出示的公文僅說明能合法撿拾「無林務局人員標記」的小徑木,
大徑檜木「無論如有無標記」都是不能撿拾的!
更何況憑一紙公文也無法證明這些漂流木就是台東所撿拾,
而就算是撿拾的大徑檜木也是違法,
真正來說應該要有公家標售等證明
若是山老鼠拿這撿拾公文框騙,員警不清楚相關規定,根本很容易被呼嚨而錯放。
因此很明顯就是員警訓練不足導致!!
b. 分局長有錯,就是沒做好訓練相關知識、督導下屬之責,導致錯放這些高貴木材,
但罪不至死,柯P明顯有反應過度就是了
4.區公所
a. 這應該是問題最大的公家單位,拿修繕道路經費去開闢新路,還是未申請的!!
明顯就是公家機關帶頭違法,圖利他人,所以最該拔的就是這些公所主管!!
b. 為何議員要關說、公所可以帶頭違法開闢新路?這其中奧妙才是應該查的地方!
作者: laipc (chenchen)   2015-03-21 12:31:00
立論清楚 給推
作者: tachikoma (塔奇庫馬)   2015-03-21 12:31:00
當警察還要會看木材喔
作者: birding (birding)   2015-03-21 12:31:00
反應過度? 遇到指鹿為馬的情況,很難不抓狂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3-21 12:31:00
因為只要是檜木 撿了都違法 所以現在檜木是亞杉木啦
作者: gn00573224 (山林隱居中)   2015-03-21 12:31:00
關注漂流木,勿忘瓷器
作者: grandwar   2015-03-21 12:31:00
關說議員、公所問題很大 希望北市府繼續追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3-21 12:32:00
反正黨報的作法就是先洗風向 幾天後真相查出來也不重要了
作者: grandwar   2015-03-21 12:32:00
亞杉木更慘 那是特有種
作者: taimu (?)   2015-03-21 12:34:00
大徑木 都不能拿吧 都是能賣錢的 都是台灣人民的財產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3-21 12:34:00
一個爆衝結果釣到更多大魚....根本天才小釣手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3-21 12:34:00
Good
作者: amovie ( )   2015-03-21 12:35:00
你忘了更新 台東縣政府已經說 大枝木頭如果是檜木 就違法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3-21 12:36:00
如果是臺東縣政府核准的更扯 直接圖利業者上千萬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5-03-21 12:36:00
新聞媒體都在報,現在變不值錢的亞杉雜木了啦沒事惹,大家可以解散了
作者: amovie ( )   2015-03-21 12:39:00
興善宮主委昨天還拿身分證證明是檜木 今天就變了XD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3-21 12:40:00
阿就不同批阿 看照片差那麼多 想騙誰阿
作者: forestnook   2015-03-21 12:44:00
政府這麼慷慨隨人去撿,就算幾十萬也任人放私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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