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宜蘭露鳥狼 連續猥褻女學生
(新增:林男露鳥照)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多次對女子露鳥猥褻,雖經警方逮捕法辦,但他不知悔改,
去年9月間,他又對2名未滿14歲的女學生露鳥襲胸,2名少女嚇的花容失色報警抓人後,
目前羈押中,羈押時限明天就要到期。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理,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各判他
3年2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
這名林姓男子(21歲,在押)去年2月間曾在宜蘭市區大街上公然對女子露鳥,
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原本給予緩起訴處分,但他不知悔改,去年4月初,
又在市區尾隨一名女子,對她摸大腿、胸部及下體,時間長達2、3分鐘,
女子嚇得經法院判6個月有期徒刑,先前的緩起訴處分也改判拘役55天。
不料5月時,他又在宜蘭東門夜市小巷內的一家服飾店前,對年輕女店員露鳥,
前後多達4次,女店員不堪其擾,怒而報警逮人,男子落網後說,「看到喜歡的女孩子,
就會忍不住」,法院判他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
短短不到半年,林男就因先後6次露鳥及猥褻女子被逮,雖經司法審判,
但林男並未改過自新。去年9月11日時,他騎車先後在宜蘭、壯圍等地,
在大馬路上攔下2名剛放學的女學生,先對少女露鳥後,
再伸出狼爪對她們襲胸、摸腿,少女事後透過家屬向警方報案抓人。
因他是露鳥慣犯,落網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1月24日時遭延長羈押兩個月,
羈押時限只到本月23日。
林男被強制送醫,醫院診斷出他患有憂鬱、焦慮和露陰癖等病症。
據了解,林男涉有多起類似案件,已陸續遭檢方起訴。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林姓男子先後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
各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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