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在台灣,吃狗肉合法嗎?

作者: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15-03-23 13:04:00
www.lca.org.tw/avot/04/69.htm
宰殺寵物的最大爭議,就是寵物的範圍、定義。就有人以「我們養的是肉狗不是寵物」的
理由來質疑委員,但是委員認為,目前台灣沒有一家香肉店的狗肉,是從「狗牧場」來的
,而且就算經營肉狗牧場,也都是非法經營。如果有人以狗是經濟動物(肉狗)為藉口,
那就請他去申請狗牧場,但是台灣沒有這樣的法令,所以這樣的理由不成問題。而且民調
顯示,台北市民有85%認為不該吃狗肉,老百姓的蛋白質來源已非常充裕,也不需要以狗
肉來補充蛋白質。所以藉由行政杯葛將香肉封殺,這算是最軟性、最消極的做法,對喜歡
吃狗肉的老百姓的衝擊比較沒那麼大。如此修法,動保委員會沒有任何委員反對。
立法禁止吃狗肉,應該要跳脫哪種動物可以吃、哪種不可以吃的爭執,而著眼於人類在情
感價值上認為牠們是夥伴,吃了牠們良心不安、不吃也沒有損害。委員承認,這完全是選
擇性立法,而且是感情作用的。所以委員想透過修法傳遞另外一個重要觀念:提昇貓狗等
寵物的「動物權」,把牠們從「物」的地位提升到與人類「平等」,藉此教育台灣人平等
尊重動物生命的觀念,限制少數人的「口腹之慾」,保護牠們的「生命權」。
動保法12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者。
二、為科學應用目的者。
三、為控制動物群體疾病或品種改良之目的者。
四、為控制經濟動物數量過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者。
五、為解除動物傷病之痛苦者。
六、為避免危害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者。
七、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通
知或公告逾七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者。
八、其他依本法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由者。
寵物不得因前項第一款之情事被宰殺、販賣。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宰
殺前項第一款之動物。
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准許認領、認養之動物,不包括依第八條公告禁止飼
養或輸入之動物。但公告前已飼養或輸入,並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辦理登
記者,准由原飼主認領。
關鍵目前沒有任何貓狗是以經濟動物的名義繁殖飼養的
如果是狗牧場的狗就不構成不能吃的問題
可是申請又不會過...
※ 引述《saw6904 (小餅乾)》之銘言:
: ※ 引述《sbay (走我自己的路)》之銘言:
: : 標題: [問卦] 在台灣,吃狗肉合法嗎?
: : 時間: Mon Mar 23 12:26:16 2015
: : 記得小時候,家裡附近有不少狗肉店,現在好像都看不到狗肉店了,是應為不合法嗎?我
: : 覺得狗肉不錯吃說.
: : 為何現在都看不到狗肉店啦?
: :
作者: kuninaka   2015-03-23 13:04:00
所以兔肉在哪裡可以吃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5-03-23 13:06:00
熱炒店有吧
作者: sunsonsam (立夋)   2015-03-23 13:06:00
我也想吃看看兔肉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5-03-23 13:06:00
豬:因為我比較會長肉 所以我該死!?
作者: a10s07 (江官)   2015-03-23 13:06:00
第六條好像ㄏㄣˇㄏㄠˇㄩㄥ
作者: Ayreon (貓王)   2015-03-23 13:06:00
把牠們從「物」的地位提升到與人類「平等」 神智錯亂了嗎?
作者: kslxd (置底震怒放火路人某K)   2015-03-23 13:06:00
自從上次問了兔肉哪裡買以後 我到現在還是沒吃到
作者: DORABMON (哆啦B夢)   2015-03-23 13:07:00
三杯兔 還不錯,兔肉湯 我就沒吃過了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3-23 13:11:00
蛋白質夠多了,幹嘛吃兔,而且居然是合法的,
作者: als60907 (å–”~錢掉了)   2015-03-23 13:11:00
想吃兔子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3 13:11:00
依照有些人的邏輯,雞豬肉可以吃,那狗肉也可以吃,什麼肉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5-03-23 13:11:00
台灣其實兔肉吃的少大部份都是寵物用途,照理說應該是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3 13:12:00
都可以吃,不要因為豬長的不可愛就吃豬。既然什麼肉都可以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5-03-23 13:12:00
能禁止食用,但歐美吃太兇,標準CCR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3-23 13:12:00
禁吃狗肉,根本就是私心而已,法條早就被某團體挾持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3 13:14:00
所以不要禁止吃什麼動物的肉,包含人肉也開放大家吃,這樣最好了
作者: bvckk (廖阿水)   2015-03-23 13:14:00
虛偽的社會啊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3-23 13:15:00
歐美覺得兔子是醜陋動物 CCR動保就高潮了
作者: wowtw108   2015-03-23 13:16:00
說了老半天肥宅們還不是鍵盤吃狗肉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3 13:17:00
有人認為不吃狗是虛偽的社會,所以我覺得要開放吃人才不虛偽有些人就是喜歡反對而反對,真的他x的有一天真全部開放要你吃人肉你敢嗎?殺人殺狗殺雞這裡的鄉民有幾個有本事?只會鍵盤逞強,網路威能用嘴嚷嚷要開放就完全開放包含吃人,不要不開放吃狗就說社會虛偽,真要不虛偽就連人一起吃,而且誰想吃就由誰去殺想吃什麼肉就自己親手去殺,這樣最不虛偽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5-03-23 13:24:00
你對街頭遊民是會把他當你老媽照顧在說,打嘴砲人人會
作者: qazedc (wwwwwwwwwwww)   2015-03-23 13:29:00
鍵盤吃狗早就開放惹~~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3-23 13:29:00
等到開放吃人 代表就是憲法會重寫
作者: brianteo (Goop)   2015-03-23 13:30:00
應該要開放所有肉都可以吃,除了人跟保育類動物之外,這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3-23 13:30:00
或是沒有法律的時候,到時候不是你敢不敢吃的問題了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3 13:32:00
人的食物來源夠多了,為什麼不吃什麼肉就要被冠上虛偽的帽子?那乾脆全開放,人可以吃人最不虛偽,親手由想吃的人宰殺活生生的人,這麼原始夠不虛偽了吧最平衡就是把人吃光,地球馬上會平衡沒有人就不會有這些虛偽了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5-03-23 13:36:00
好公正喔,外面在下雨耶,趕快把遊民接到你家啊,別推文了
作者: liao4767 (戲劇羊)   2015-03-23 13:38:00
愛吃的就給他吃 管人家幹嘛
作者: asdzxc617 (西斯板常威)   2015-03-23 13:46:00
e大要不要考慮喝水就好?
作者: zhankai (台中彭于晏)   2015-03-23 13:48:00
e2000崩潰真好笑 反正狗本沒腦只能在那邊『去吃人阿~~
作者: aswq17558 (我尬易開小號)   2015-03-23 13:51:00
某個崩潰的好吵 法律是為了保障人 不是其他動物 不爽自己建一個不是為了保障人類的國家啊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3 13:55:00
超好笑的,誰看到我在保護狗?我是在說扣帽子的人說別人虛偽,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往別人扣帽子,吃相真難看不爽可以搬去韓國吃狗,不爽可以搬去阿六廣東看要吃啥都可以,最不虛偽了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5-03-23 13:58:00
自己發的這麼虛偽才好笑,這才是天性,不然你去照顧遊民啊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3 13:58:00
Zhankai你哪個眼睛看我崩潰?你自己愛吃就不用在那義正言直,就直接說自己想吃又不敢殺,我就無話可說麻,何必虛偽Carden31你太搞笑了,怎麼別人有反對意見就被扣上保護動物的帽子?愛吃就愛吃,不要太虛偽扯什麼有的沒的,直接說:阿我就是愛吃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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