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宅剛剛在跟女友爭論,體罰對教育小孩到底有沒有用?
魯宅是標準皮小孩,上課愛講話、不喜歡寫功課,從小幾乎是被修理到大,
被打最兇的則是國中,老師標準的鐵血嚴師,那時候只要功課沒寫幾乎就是拿棍子(實木
,大概跟白板筆一樣粗)打手(力道大概是介於紅腫到瘀青之間),太常沒寫的慣犯有時候都直
接打屁股(一定瘀青),但回想起來其實滿感謝國中的老師,如果沒他那種軍事化的教育,我現
在應該跟巴嘎炯沒兩樣(雖然還是魯魯der)
話回到正題,女友跟小弟爭論的點是他覺得每個人都有自己身體自主權,他要寫不寫是他自
己的事,他得為自己的未來負責,除了父母沒有人有資格體罰。
其實小弟也覺得她講的滿有道理的,但其實體罰的功用(前提當然是適當的)應該算是以強迫
的方式教育他們,因為我覺得要跟國中國小年紀的小孩解釋為何要寫功課、讀書(為了準備
考試阿、為了自己未來好啊),我覺得以他們的年紀,大多數人是無法理解的;雖然體罰小孩
他們一定會不爽,但是我覺得這種強迫時間一過久了,會慢慢成為一種制約,小孩就會知道自己
不寫功課反而是讓自己以後補作業或是大考前的時候更累;隨著進入高中,年紀越來越成
熟之後他們就會慢慢開始學著為自己負責
體罰有沒有效當然是應人而異,有些小孩也是很自動自發,但是人都有惰性,尤其是小孩時期
的男生大多都真的很皮又很叛逆,有時候我總覺得若是沒有使用適當的體罰,是不是難以將
小孩導入正軌?
其實說實在的這也是台灣教育體制的悲哀,從小就要灌輸他們這種「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
高」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