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不修法對棄養 惡意放生動物課以重刑?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3-28 12:48:10
時常看到犬本人士在那裏該別撲殺流浪狗
不過之所以會有大量流浪動物的主因 不就是棄養跟惡意放生的動物大量繁殖嗎?
既然要求貓狗跟其他動物不同不可食用
那相對於其他動物 把棄養貓狗的刑責大幅提高也很合理吧
如此一來想畢流浪動物會大幅減少 也就不用整天撲殺流浪貓狗了啊
棄養動物不人道 流浪動物有衛生跟安全的問題
這種兩全其美的法案 相信大多數國民都會贊成吧
有沒有不修法提高棄養跟惡意放生動物刑責的八卦呢?
作者: yanggiin (文組pollo只有1001招!)   2015-03-28 12:49:00
廢文
作者: NoneWolf (Forty2)   2015-03-28 12:52:00
宗教團體也是惡意啊
作者: Hanbor ( )   2015-03-28 12:55:00
目前動物被歸類成財產物品 亂丟錢有罪就很奇怪了
作者: plum306 (梅子)   2015-03-28 12:56:00
可是有動保法 虐待動物是有罪的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5-03-28 13:11:00
台灣法律本來就是好看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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