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跟原文內容沒有關係,但是內文中的治喪費要3、40萬
讓我回想起了今年年初發生過一個新聞消息。
只能說有時法令跟不上時代
新聞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4/36326636/
免費喪葬助貧 違法恐罰一億
【張勵德╱台北報導】長期幫弱勢家庭免費處理後事的善願愛心協會,一年多前欲修改章
程,將免費喪葬服務納入服務項目,被內政部要求依《殯葬管理條例》申請營業許可,協
會考量設公司恐涉稅務問題難負擔,更不滿善行竟被視為違法、恐遭開罰一億多元。學者
認為依法登記才能避免糾紛;台北市殯葬處指將持續輔導協會申請。
14年辦逾千件喪禮
善願愛心協會理事長郭志祥昨說,二○○一年成立協會,不募捐、不經手金錢,而是召集
志工親訪捐助弱勢家庭,也聯繫相關廠商,直接提供免費喪葬服務,十四年來辦理一千九
百四十五件免費喪禮。
但郭志祥說,內政部認為該協會非登記有案的殯葬禮儀服務業,從事殯葬服務已違法、可
罰六萬到三十萬元,若一罪一罰,至少可罰一億一千多萬元,他不滿幫窮人辦喪事竟違法
,質疑難道轉介喪家給該協會的社會局處、醫院也成幫兇。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黃文雄回應,殯葬業需申請營業許可、辦理公司登記、加入公會始得
營業,門檻不高,絕無刁難;該協會游走法律邊緣,將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是否違法裁罰
。主管機關北市殯葬處副處長施淑梨昨說,將協會視為志工,不取締但持續輔導合法申請
。
須依法登記殯葬業
郭志祥堅持協會沒營利也不募款,設公司恐涉稅務問題,無法負擔,盼政府高抬貴手。
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王雲東則認為,愛心服務值得鼓勵,但依法登記才能避免糾紛。國寶
集團公關部經理鍾偉正表示,殯葬業者都依法登記,協會愛心偉大,仍應符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