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了解弊案卻親筆簽名?馬:上面是簽名章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5-03-28 14:52:45
重點在有沒有收錢
跟對價關係
扁案就是抓到吳淑珍收了錢的鐵證
美河市、大巨蛋案也一樣
如果馬英九或周美青收了錢就很明確的是貪污案
不然光蓋章簽名沒抓到收錢證據很難成立貪污案
作者: chu122408 (Galuyak)   2015-03-28 14:53:00
圖利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5-03-28 14:54:00
沒錯!!! 吱吱有能力找出馬英九貪污收錢的證據阿~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4:56:00
KMT:扁實質影響力罪大惡極關到死 馬沒收錢少血口噴人橫批:話都給你們講就好
作者: taimu (?)   2015-03-28 14:57:00
= = 有沒有要沒是非到護航 葬送全民的資產/納稅錢 的八卦
作者: chu122408 (Galuyak)   2015-03-28 14:58:00
供三小,公務員早就消極行事了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4:59:00
順便提醒 輪椅珍收錢算政治現金抑或匯款還沒吵清楚 阿扁就被以實質影響力入罪 請把判決書拿來看清楚 == ...要扯這個馬的獻金案也可以比照了...當初螞蟻男收錢可是有被罰的 難道螞蟻南跟馬沒關系?沒人跟你吵阿扁有沒罪 請用同樣的尺來橫量馬.. 馬可以用
作者: taimu (?)   2015-03-28 15:03:00
實質影響說 套在馬身上 也是能成立的 但司法只看人辦案這就是目前台灣的悲哀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5:03:00
大內褲理論 阿扁不行 給各理由 還搞不清楚KMT被吐口水原因
作者: taimu (?)   2015-03-28 15:04:00
阿對齁 對你們要說 是中華民國的悲哀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5:04:00
嗎...雙重標準就是KMT今天一敗塗地的原因今天馬再扯他蓋章不管事 是把臺灣人民當白癡就是 請繼續馬若卸任 官司的法官若判無罪至人民譁然...也請換法官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3-28 15:11:00
圖利罪沒有必要有對價關係喔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5:11:00
比照嘛...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3-28 15:12:00
必較麻煩的是證明有沒有故意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5:14:00
在政治環境沒清明改革之前 卸任總統關一個就一個 比照南韓只要都用起頭同樣的標準檢視 就不算政治鬥爭 別兩套標準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5-03-28 15:17:00
我們家馬英九只是笨跟無能 清廉度絕對無庸置疑~~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5:19:00
看關到什麼程度讓政客跟公務員用常識常理辦事 臺灣才有救拿不合法沒常識的事說嘴 還振振有詞 簡直悲哀順道一提 林肯大郡案除建築師吊照外 蓋章公務員都被判刑該案並無收錢與對價關係 蓋章就是有責任 哪來那麼多廢話
作者: jenqhau (真好)   2015-03-28 16:07:00
以扁為例,先把馬關起來慢慢審,所有禮遇拿掉!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15-03-28 16:33:00
馬自詡為法學博士,會不清楚首長蓋章代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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