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打他罵髒話
選舉選完,自動歸隊了...
把不相干的東西擺在一起...
說一下
對外行文
最下面一定要蓋機關首長全銜那顆章
不論是誰決行的...就算是最低層決行(也就是承辦自己決行)
發文一定是蓋機關首長(最好四層決行市長會知道啦)
那顆章一定是核稿完成後
由機關送發文的工作人員蓋的,也有可能是替代役...
機關對外只會有機關代表人而已,機關對外的行為視為機關代表人行為
但那是對外,真的出事機關代表人不一定會有事,因為分層決行,誰決行誰負責
所以真的出事
要去檔案室把歸檔公文稿調出來
看陳核過程是怎麼決定的
流出來的公文影本
很明顯陳核過程中
都是馬英九自己決行的
是要推給誰
就算是內部簽文
馬英九決定後
就算承辦另外擬稿發函,也是依據市長決行簽文辦理
= = =
現在把東西混在一起講,騙誰阿...
※ 引述《justmydesign (小雪)》之銘言:
: 蘋果日報:http://goo.gl/INzEoX
: 馬稱「簽名章非簽名」 黃暐瀚:柯文哲也一樣
: http://imgur.com/5VEOPoX
: 黃暐瀚舉柯文哲的例子說蓋簽名章不一定知道內容。翻攝自黃暐瀚臉書
: 2015年03月28日19:16
: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出席路跑活動,會後面對媒體詢問「公文到底是不是你的簽名?」,
: 馬回應「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對此,媒體人黃暐瀚也在臉書上說明公文是分層負
: 責,「簽名、跟簽名章,真的完全不同」。
: 黃暐瀚在臉書發文表示,所謂美河市公文的【馬英九】三個字,不是馬英九簽的,而是蓋
: 章。而且是副市長或秘書長辦公室蓋的,不需經過市長室。這叫公文【分層負責】。臉書
: 附圖中左邊使用藍色印泥的簽名章(因為影印,所以變黑色),是市長、副市長跟秘書長,
: 要對外發出公文的時候,所使用的章,叫做【簽名章】,依據使用上需要,還分為甲乙章
: ,也就是交由副市長、秘書長使用。蓋這種章,是代表公文代表市政府,對外時使用。
: 黃暐瀚說明,附圖中右邊部分,則是馬英九在內部公文【親簽】,不只簽,押時間,還寫
: 裁示,旁邊可以看到有副市長以下的官員【職名章】,這是對內的公文,不會對外,議員
: PO出的【證據】,真的只是一般政府機關都會使用的主官簽名章,不代表主官本人看過。
: 黃暐瀚也指出柯文哲去年底上任台北市長之初,曾說要給台北市消防員首都加給。沒想到
: 這頭說要加薪,那頭卻把消防人員的死亡傷殘濟助金,悄悄縮水20到80萬,5月1日就要生
: 效。在這個公文上,同樣蓋了市長柯文哲的【藍色簽名章】,不過柯市長對這件事情,完
: 全不了解,記者詢問,他說【可能是副市長代為決行】。
: 黃暐瀚認為,同樣的例子,一樣的簽名章,相信只要當過公務員的人,都知道在說甚麼。
: 寫這篇,並不是要幫馬英九背書,他在美河市案中有沒有問題?目前不知道,很多人在查
: 。「我寫這篇的目的,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簽名、跟簽名章,真的完全不同」。(即時新
: 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imgur.com/0FRcSNt
: 黃暐瀚說不是要幫馬英九背書。翻攝自黃暐瀚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