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黃暐瀚FB-告訴大家,簽名章跟簽名完全不同

作者: liuchenchy   2015-03-28 20:44:07
: ,並不是要幫馬英九背書,他在美河市案中有沒有問題?目前不知道,很多人在查。我寫
: 這篇的目的,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簽名、跟簽名章,真的完全不同。
: 暐瀚 2015-3-28 de 台北
: 作者介紹:
: 黃暐瀚
: 我是一個政治記者,分享採訪所見所思。【不問藍綠,只求是非】是我一貫的態度;我不
: 投票,我觀察,並監督我所採訪的【政治人】。歡迎你跟我一起討論,對於新聞時事的看
: 法。
補一個關鍵點 不久前發言
洪智坤
暐瀚,議員出示的是美河市聯開案,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的契約書,並非一般公
文。
市長簽名章是加蓋於對外行文之正式公文上,需經過公文批核程序後始得加蓋。大家所討
論的馬英九簽名章,屬於對外公文、契約使用之章戳,都需經由內部公文簽辦到市長同意
後才能使用,市長均負完全的法律、行政責任。
至於一般所提到的甲、乙章,則為職名章,係授權給首長之代理人,依權責劃分保管使用
,首長與被授權人雙方同負行政與法律責任。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灣)   2015-03-28 20:45:00
簽名章本來就跟簽名不同好嗎
作者: Depersonaliz (無用重物)   2015-03-28 20:45:00
真難看...
作者: jun1981   2015-03-28 20:46:00
馬:其實我是外星人冒充馬英九的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3-28 20:46:00
所以呢?美河市上百億的案子,一個市長說這不關他的事???那台北市到底是在管啥事?幾千億的案子才會看他一眼???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3-28 20:47:00
很顯然的 阿扁身為總統對這個簽名有實質影響力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3-28 20:47:00
作者: windthun (夏の祭り)   2015-03-28 20:47:00
我懂了,約是馬九簽的,所以要行政、法律責任
作者: Camderela   2015-03-28 20:48:00
一個是要負全部責任 一個是共負全部責任 選一個吧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5-03-28 20:48:00
推給別人冒用蓋章的,告死他阿
作者: opie (giddy)   2015-03-28 20:48:00
所以是馬英九簽約的喔,好大的官威
作者: gasihbi (蓋斯比)   2015-03-28 20:49:00
公文跟契約本來就不同吧! 馬的那個法定代理人是寫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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