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賠付幸福、國寶全民買單?金管會:屬墊支

作者: ProfAsk (問教授)   2015-03-28 22:49:49
先就所知和個人研究跟大家報告
不要用 500元太用力砸我.......
1. 金管會會有這篇回應應該是苦勞網這篇:
【會後新聞稿】金管會賠付國泰303億 依據何在?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1960
當中提到:
翻遍保險法與相關法令,及保險安定基金相關辦法,只提到安定基金對於經營困難或
被接管等情形的保險業,可予以「貸款」、「墊支」或「墊付」,但是,保險法與相
關法令,及保險安定基金相關辦法完全沒有隻字片語提及所謂「賠付」。
的確
保險安定基金相關辦法完全沒有隻字片語提及所謂「賠付」
所以
金管會就說啦
安定基金標售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墊支款項之性質
http://ppt.cc/SB1y
保險法第143條之3規定安定基金對於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
損失者,得予墊支,其性質係為經營不善保險業代為墊支應給予承受方相關損失之填
補金額,與中央存保公司於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標售事宜所為之賠付款項性質相當,並
定明安定基金對其提供之墊支金額,對經營不善之保險業依法具有求償權。
本次安定基金對於承受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資產、負債及營業之國泰人壽給予之墊支
款項,即係依上開保險法第143條之3規定辦理,並依法於墊支賠付後取得對於國寶人
壽及幸福人壽求償之權利。
2. 所以再來看看法規, 這次墊支的法源依據就是保險法第143條之3第1項第2款
以下上黃色的部分都是法源依據
保險法第143條之3(安定基金辦理之事項)
  安定基金辦理之事項如下:
  一、對經營困難保險業之貸款。
  二、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
以低利貸款或墊支,並就其墊支金額取得對經營不善保險業之求償權。
  三、保險業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被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或經接
管人依第一百四十九條之二第二項第四款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時,安定基金於必
要時應代該保險業墊付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依有效契約所得為之請求,並
就其墊付金額取得並行使該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對該保險業之請求權。
  四、保險業依本法規定進行重整時,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協助重整程序之迅速進行
,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除提出書面反對意見者外,視為同意安定基金代理
其出席關係人會議及行使重整相關權利。安定基金執行代理行為之程序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由安定基金訂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五、受主管機關委託擔任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或清算人職務。
  六、經主管機關核可承接不具清償能力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
  七、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安定基金提撥之相關事宜。
  八、受主管機關指定處理保險業依本法規定彙報之財務、業務及經營風險相關資訊。
但不得逾越主管機關指定之範圍。
  九、其他為安定保險市場或保障被保險人之權益,經主管機關核定之事項。
  安定基金辦理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九款事項,其資金動用時點、範圍、單項金額
及總額之限制由安定基金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保險業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
安定基金墊支之金額,由安定基金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主管機關於安定基金辦理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事項時,得視其需要,提供必要之保
險業經營資訊。
  保險業於安定基金辦理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事項時,於安定基金報經主管機關核可
後,應依安定基金規定之檔案格式及內容,建置必要之各項準備金等電子資料檔案,
並提供安定基金認為必要之電子資料檔案。
  安定基金得對保險業辦理下列事項之查核:
  一、提撥比率正確性及前項所定電子資料檔案建置內容。
  二、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未符合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規定保險業之資產、負債及
營業相關事項。
  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本法執行監管、接管、清理、
清算業務或安定基金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本法辦理墊支或墊付事項時,因故意或過失
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應負損害賠償責
任。
  前項情形,負責人及職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
安定基金對之有求償權。
結論:公司每天開門營業就要花很多錢
先把員工生計和保戶權益的事情做好
接下來就是如何對這些問題公司的負責人求償
才是安定基金該做的
※ 引述《geniuscheung (聯合小惡打倒大惡)》之銘言:
: 賠付幸福、國寶全民買單?金管會:屬墊支款,依法提求償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3/28/1652820
: 東森新聞雲
: 顏真真
: 2015年 03月 28日 12:00
: 國泰金控旗下國泰人壽以保險安定基金賠付金額303億元標下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兩家保
: 險公司,並已完成簽約,不過,外界質疑拿人民血汗錢買單,甚至要求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 下台,對此,金管會表示,這只是墊支款項,依保險法墊支賠付後,即取得對於國寶及幸
: 福人壽求償權利。
: 對於政府以賠付金額303億標脫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由人民民主陣線、台灣建國聯盟等
: 團體籌組全民反對錢坑行動聯盟,前往安定基金總部抗議,要求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下台,
: 並將安定基金應將賠付款303億元改列借款,不得全民買單國寶、幸福人壽留下的爛帳。
: 金管會則回應,保險法第143條之3規定,安定基金對於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
: 其契約致遭受損失者,得予墊支,其性質為經營不善保險業代為墊支應給予承受方相關損
: 失的填補金額,與中央存保公司在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標售事宜所為的賠付款項性質相當,
: 並定明安定基金對其提供的墊支金額,對經營不善的保險業依法具有求償權。
: 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朱雲鵬也表示,保險安定基金財源主要來自金融營業稅及保險業保單
: 銷售提撥金額,賠付財源來自金融業,落實「自己的金融自己救」。
: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15-03-28 22:51:00
保險銀行業和18%一樣有信賴保護原則會倒的話誰敢存敢保?
作者: bilibala   2015-03-28 22:52:00
樓上的,銀行會倒很奇怪嗎?台灣這種狀況才怪吧被掏空了還要拿大家的錢去救,救一次不夠還要救很多次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15-03-28 22:53:00
大家都把錢藏家裡不拿來活絡經濟台灣就變一灘死水了懂嗎?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5-03-28 22:57:00
連幸福這家公司是 kmt 的買票兼撈錢機構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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