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勞基法應該是
每天8HR,最多可延長工時4HR
一個月總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0HR
每7天一定要休1天
不過這是理論上啦
沒打卡紀錄誰鳥你
科技業一堆[自願加班]的阿
話說保全很慘的啦
我就有認識的,工時常不說
當大樓保安就算了
有的外派去工廠,連ㄧ些收發物料控管車輛都要凹她們做
說不定還會被老闆嫌:請你坐在那邊12HR就有錢領,該感恩啦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之銘言:
: 最近在當展覽活動工讀生
: 活動場地的道具晚上就請保全業者看顧
: 隔天來的時候跟保全聊一下才發現
: 他居然工作了16個小時
: 問他他們這樣不符合勞基法吧
: 他說保全業有所謂的保全業法
: 於是我上網找了一下法規以及勞基法
: 發現現在已經下修到每日工作不可以超過10小時
: 我是不知道他老闆虎爛他還是怎樣
: 可是16個小時也太不人道了
: 有沒有保全業工作時間超級長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