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PO文詢問 交代內容 建議不要這麼避重就輕 跟陷入個人情緒 合先敘明
就事發者所發文的內容來分析:
時間:104年3月31日 晚間19:25
地點:臺北火車站 427次自強號列車 第3節車廂
事由:
通勤族的媽媽坐了他的位置,在他告知下移到隔壁座位繼續坐
後來他又說隔壁的位置是他朋友的
我媽只是跟他說了一句,可是這台車只到樹林火車站...
就被他狂歐
大概可以看出來爭議點就是在"無位站票的通勤者"坐到了"購買對號座位的旅客"的爭議
我媽到現在還在發抖
說著喊"救命"車箱都沒人肯救她,這社會怎麼了......
她好害怕........
我聽了好傷心
只是個位置,你要可以明白直接說
為何要動手打一個60歲的手無縛雞之力的『婦人』
我媽強調他是狂歐,她根本沒力阻止
只能一直擋一直擋......不擋會被打死的
擋到右手骨折,想想看他出手多狠 多大力
讓兒女的我好生氣
「有事不能用嘴說的嗎?」
我相信決對不是我媽的問題
我媽是很傳統的婦道人家,個性也很溫吞
不可能跟人家有什麼言語上激烈的爭執
現在台大住院,眼睛腫到睜不開
頭很暈,可能腦震盪,手骨折,一堆傷..........
我心很痛卻不知該怎辦?
在台北鐵路警察局等對方說明
卻不知為何警察讓他從其他地方先行離開
留下在大門苦苦久等好生氣的兒女
現在對方說他也有受傷,所以也提告我們
我們希望可以得到當天在場的有利證據來告對方傷害
如有照片、影片、錄音,各式的證據、證人,歡迎大家提供
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出手打人 所以我肯認這件事情打人的一定有錯
看起來警察應該是有留下對方的資料了,所以其實事主並不是想請大家找出那個人
而是想要找到有利證據 從這敘述內容看起來可能言語挑釁後的互毆機會很大
既然有找到對方是誰,就靜心等待刑事訴訟程序來提告吧,如果這事情不是因為
雙方爭吵互毆後發生 其實我很難相信車廂內其他人不會出手制止。
(通常就是看到兩邊都在互打 所以才會覺得無法介入)
現在科技發達鄉民這麼多,我相信應該會有其他目擊證人可以更還原這一連串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