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還是不知道?)大概2011年的時候,學校的正式教師因為所得課稅,
所以全面減課來變相給他們補償,全台中小學每周釋出46萬節課,就徵了很多鐘點
代課教師來填這些缺。
鐘點教師就類似打工那樣,上多少課領多少鐘點,但本魯聽朋友說他們彰化某國中
的教務主任,過年之前在做鐘點教師的2月薪資表的時候,一次做給他們4週的上課
鐘點,但整個2月扣掉寒假,實際只有上1週的課而已。
教務主任「呃因為如果只給他們1週的薪水有的老師生活可能會有困難」
!!!!!
雖然據說好像因為去年審計有在抓,所以被會計跟人事擋下來,但更早以前呢!?
有沒有學校可以慷他人之慨(國庫縣庫的錢不是錢膩)自己做好人違法還做得這麼坦
蕩蕩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