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落實到
有違建即不能交易
不管幾年房子交易均查核
那麼都更的腳步又更接近了
為甚麼這麼說?
現在一堆台北老房子早就不知道存在多少的違建部分了
因為民國86年以前的一刀切,免拆
所以屋主都把違建部分視為合法建物,高高賣
賣不出去我就報復性加價,爽
反正我有建築線我超屌
才不管你私辦都更有啥好處哩其他鄰居有啥權益住宅水準要不要提升,錢拿出來啦肏
沒道路線?生給我阿幹
未來違建房屋不能交易,偷雞摸狗的屋主就必須負擔自己本來該負擔的責任了
屋主一方面不能違法當合法加價賣,一方面要負擔回復修理費用
那麼都更就更容易推動了
總之先合情合理的把違建都打死,合法的都更才有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