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亞投行」遞件 僅署名「部長張盛和」

作者: s4001 (風羽)   2015-04-03 13:08:52
※ 引述《justin531xx (吉他手 喵喵)》之銘言:
: 來源:
: 壹電視新聞
: 標題:
: 「亞投行」遞件 僅署名「部長張盛和」
: 內文:
: 2015-04-02 11:58點閱:833
: 【壹電視報導】台灣向中國遞件申請亞投行,文件僅署名張盛和,財政部長張盛和今早答詢說出老實話,表示若把台灣及財政部名稱全寫上去,對方連收件都不會收。
: 網址:
: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politics/11282391
: 備註:
: 幹你娘!! 中華民國4個字是不會寫上去都不敢他馬的孬種成這樣,狗娘養的嗎?????????????????
: 到底要吸中國懶叫多久?
: 你是哪一國的部長???
: 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來試解看看
未署國名加入亞投行之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______(自行選擇)
客觀上
加入亞投行係屬於中華民國國家的權利
且為國家之重要利益,故依一般常人認知,契約應標署國家名稱否則將會致使代表人去職同時即無法主張權利,淪為私人契約,因此若無__未署名簽約之行為即無中華民國權利被侵害之發生,___的行為構成要件該當。
主觀上
明知訂定契約如未署國名將會使
國家無法在國際上主張權利
而成為私人契約
仍執意為之構成要件該當
有人想接手討論有違法性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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