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啦 憲法雖然說國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但最後就只限縮給成年男子真的說不過去
大法官解釋 都是有立場的啦 我不相信有哪個大法官有guts說女生不服役 違憲!
不管怎麼解釋
我是覺得扣除有服役的 不管義務役 替代役 剩下沒服的 包括免役男 女生
女生你不服役真的就算了 但至少也應該繳一筆"國防特別稅捐"
當兵一個月薪水約6k x12個月 約72000 不用多 繳一半以下 2-3萬就好
換來免除憲法兵役義務的自由 很便宜吧 但義務替代役男不能說也繳錢免役就是了
好吧 真的也不想繳錢 那也好歹去受個軍中護理的訓練 不用多 2-3個月就好
好啦 1個月 甚至幾星期都可以啦 好歹也該盡些責任 就算是表面的都好
總比現在限縮給成年男子後 女生就什麼事都沒了 要合理的多
但以上我也只是說說而已 因為大家都知道 世界上不合理的事實在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