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lgirl (閣樓少女)》之銘言:
: 學姐是個虔誠的基督徒
: 跟男友交往兩年後分手
: 理由是兩人對於可不可以婚前性行為的觀念不合
: 我好奇的是
: 很常聽到人家說
: 信仰基督教的都要等到婚後才能發生性行為
: 可是聖經到底哪條有這樣規定?
: 再者
: 聖經不都是後人詮釋的嗎?
: 上面的每一句話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 難道我今天在婚前跟人做愛
: 就代表我心中沒上帝
: 代表我是一個不值得愛的人嗎?
: 上帝不是希望每個人都平安自在喜樂嗎
: 如果做愛可以讓人生更美好
: 那到底有罪在哪裡?
: 有沒有耶穌跟本沒這樣說
: 這都是後人(為了某些利益)解釋的八卦?
: 純討論 理性勿戰
那個就人家的宗教呀 妳可以不信仰 但是不能不尊重
我也覺得基督教徒就一群怪咖 但是人家的教義就是要尊重
妳學姊是個很虔誠的基督徒 這樣很好呀
不管男女 不要受洗信教了又不遵守教義 那叫做婊子立牌坊 矯情又下賤
還不如像我一樣什麼都不信 爽爽打砲 真如自在 依照自己的本心過活
這樣活著說不定還比某些自許為基督徒的傢伙更接近他們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