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版真的一群不懂人權的人耶
隨手引一篇在移民人權上有著述,又是政大優秀教授的廖元豪老師的文章
聯合報╱廖元豪/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台北市)
http://city.udn.com/58058/3404354
這些質疑其實都出於許多誤解。最根本的錯誤就是不斷地把「大陸配偶」說成是與「台
灣人」對立的「外人」,甚至「敵人」。他們沒認清,這些跨海來台的大陸移民,是台
灣人的配偶、親人,也是這個島的住民。他們不是短期來台的觀光客、留學生,而是我
們「台灣人」的一份子!陸配與我們休戚與共,共享榮辱。同樣要納稅、守法。歧視他
們,同時也等於鄙視與他們結婚的台灣人!
從憲法的角度來看,國家對純粹的「外國人」固可有些差別待遇,但常住於本土的「移
民」或「外籍住民」原則上卻應平等享有憲法人權的完整保障。更別說許多大陸配偶其
實已經定居並設籍於台灣,根本就是「自由地區人民」,可以投票選總統,定位上是中
華民國的主權者。身為公僕的決策官員,反過來歧視「頭家」,情何以堪?
此外,許多質疑更出於對移民研究的陌生。許多跨國移民研究已經指出,要想讓移民
融入社會,減少新移民與舊住民的隔閡,必然要賦予他們工作權與必要的社會福利權,
同時也應以法律強力掃除瀰漫於社會的種族與排外歧視。在取得公民權的年限方面,
「五年」通常被認為是最長的等候期間。過於漫長的等待,既無必要,也容易傷害移
民的人權。
除非我們能夠全面禁止或限縮兩岸通婚,否則就必須對這些「新台灣人」一視同仁,承
認他們跟大多數台灣人的祖先一樣,都是跨海移民,都享有必要的生活條件與權利。
一味歧視的結果,反會造成持續的衝突及互斥。各國移民政策的實施經驗更證明,防堵
與歧視,從來不可能發揮充分的效果。正視移民社會的現實,疼惜並保護新移民,建構
包容平等的多元環境,才是國家穩定的基礎。
如果對大陸配偶,連起碼權益都吝於給予,而堅持要把人家當成「次等移民」與「三等
公民」(次於台灣本土出生者,也低於外籍配偶),那這個歧視大陸媳婦的台灣,又如
何理直氣壯地對其他大陸人自詡我們的「人權立國」與「自由民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10/35008254/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支持將陸配與外配待遇拉平,陸配「是我們自己人,中共飛彈
打過來,他們是在這邊,不是在那邊」,限制投票權有違憲疑慮,且有選票才是學習民
主最好的方式,「如果害怕他們不認同,就讓他們認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