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爭結婚權 法官願協助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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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情侶陳凌與呂欣潔去年向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結婚登記被拒,向北市府提起訴願試圖翻案也被駁回,改提
行政訴訟要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應准許 2人辦理結婚登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首度開庭,承審法官畢乃俊鼓勵陳
女2人直接聲請大法官釋憲,若2人與律師團能提供聲請釋憲
理由,他也願以法官名義聲請釋憲。
陳女 2人開完庭與律師團一起受訪,表示很高興遇到態度開
明的法官、深受鼓舞。對於畢乃俊當庭提醒 2人聲請釋憲前
須做好心理準備,面對「超乎想像的輿論壓力」接踵而來,
陳女 2人的委任律師許秀雯強調,就算釋憲遇到不利結果,
同志團體仍會前仆後繼、持續挑戰,爭取屬於自己的公道。
本案緣於去年8月1日七夕情人節前一天,主張同志婚姻合法
化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號召30對同性伴侶,一起到中正
區戶政事務所申辦結婚登記,結果全被拒絕,陳凌與呂欣潔
等 3對同志情侶向北市府提起訴願都被駁回,分別提起行政
訴訟。
陳女2人今下午4時許出庭,陳述彼此是對方生命中除了家人
以外最親密的人,和一般異性情侶、夫妻生活作息沒兩樣,
相互扶持,用心過每一天,她們已厭倦回答永無止盡的質疑
,想反問對同志婚姻心存懷疑的人,憑什麼同志不能結婚。
中正區戶政事務所出庭代表指出,現行法定婚姻制度仍為一
男一女的結合,無論大法官解釋或司法判例也採如此見解,
公務員只能依法行政。
畢乃俊聽完雙方簡單陳述,直接了當詢問陳女 2人的律師團
:「有沒有想過聲請釋憲?」許秀雯答稱:「有,若法官裁
定停止訴訟,就會提出聲請。」畢乃俊鼓勵陳女 2人直接聲
請大法官釋憲,若 2人與律師團能提供聲請釋憲理由,他願
以法官名義聲請釋憲,但提醒 2人要準備面對「超乎想像的
輿論壓力」,庭訊僅約10分鐘就退庭,擇期再開。許秀雯庭
外表示,會盡快具狀提供聲請釋憲理由給法官,法官看完若
覺得充分,應會裁定停止本件訴訟程序,開始進行聲請釋憲
程序。(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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