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羈押與否,與有罪與否是無關的
羈押的目的只在保全證據、避免被告逃亡
雖然我國一旦被羈押,定罪率相當高
但是:證據不明確(犯罪嫌疑不重大)→不得羈押
不代表被羈押=有罪
套個冠冕堂皇的話:
從法理上看來,任何人判決有罪前都該視為無辜
賴神對李全教未審先判,是否正當,已非無疑
二、
好了,上面那段法理歸法理
我想大家一定無法接受「李全教無辜」這種說法
(事實上,我也覺得李全教無罪脫身的機會渺茫)
但是…這不代表賴神就可以不進議會呀
賴神高得票率,具有相當的民意基礎
但是在體制上,賴神仍是要向議會(=人民)負責
「議會」是一個會議體,不是只有李全教一人
李全教充其量只是主持人而已
覺得李全教有罪、民主正當性不足
杯葛李全教一人猶有話說
但是不進議會、杯葛整個議會的道理何在?
大家也說了,李全教、甚至國民黨議員,佔臺南議會的相當少數
賴不進議會,是李全教受損?其他議員受損?還是全體市民受損?
賴神表示:「讓台南市政府成為開放性政府,由市民直接監督」
想要破壞代議制度,改行直接民主
制度為何?如何運作?
賴神又表示:「如果只是被起訴或收押,都還不算,不進議會的立場不會改變」
請問要等到何時?
嘉義市議長林承勳
98年賄選
99年4月2日遭起訴
100年1月14日才一審判決
101年10月11日才判決確定
屏東議長林清都
99年7月1日遭起訴
100年5月12日才一審判決
101年8月30日才判決確定
南投縣長李朝卿
102年3月26日起訴
到104年4月底才要辯論,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要一審判決
請問…賴神要等到何時?
賴神表示:「所有責任我扛」
請問…怎麼扛?
假設今天你買一隻股票
公司董事長因為最大股東涉嫌違反證交法,所以拒絕召開股東會
各位作何感想?
行政院長因為王金平關說案,不進立法院受質詢
各位又作何感想?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今天李全教賄選案是証據明確到法官把他收押到幾乎再不能再收押耶
: 這樣明明幾乎很明確了,對賴神不進議會,是非常有根據
: 結果國民黨議員及統媒體都絕口不提「証據明確到法官把李全教收押」
: 真的很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