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洪仲丘到阿帕契案 洪慈庸:國防部依然欲

作者: uus (亞典波羅)   2015-04-10 10:50:36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10/1664719
專訪/洪仲丘到阿帕契案 洪慈庸:國防部依然欲蓋彌彰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陸軍航特601旅飛官勞乃成邀藝人李蒨蓉等貴婦團入營參觀阿帕契直升機案,引爆爭
議。對此,日前代表第三勢力政黨時代力量參選台中立委的洪慈庸接受NOWnews專訪
時表示,國防部第一時間不會承認事情與問題,軍方不會想面對,一開始都會先用
欲蓋彌彰的方式處理,只要沒鬧大就船過水無痕,國防部處理事情自洪仲丘案以來
仍然沒有任何的改變,她並不意外。
洪慈庸日前曾在臉書感嘆,對照李蒨蓉將登上阿帕契的照片貼上臉書炫耀,且國防
部曲解將營區解釋為非要塞堡壘等情事,權勢名利在台灣多麼好用,「有關係 沒
關係」的特權問題,讓人難過。
洪慈庸指出,過去洪仲丘這樣無權勢的人,因為一支照相手機就被處以最重的懲罰
甚至致死,但軍官卻可以攜親友入營參觀國軍設備,「這種神邏輯果然是我這一般
平民百姓所無法理解的」。
而洪慈庸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再次提及此事表示,從洪仲丘到阿帕契貴婦團,歷經
數年後,國防部與軍方的態度仍沒有二致,一直都讓人無法理解。
洪慈庸表示,國防部面對問題與事件,第一時間不會承認問題與問題在哪裡,他們
並不會想面對,一開始都會先用欲蓋彌彰的方式處理事件,只要沒有鬧大就是船過
水無痕,如果鬧大了再用不一樣的方式處理。
洪慈庸說,就她觀察,國防部處理這件事情上與過去的遇到爭議或醜聞所表現的態
度,依然沒有任何的改變,對她來說並不意外。
而由於在洪仲丘事件後,因為洪慈庸等人的努力,最後將軍事審判由軍事法庭轉移
至一般司法法庭處理。近日因為李蒨蓉與勞乃成因阿帕契觀光團案涉及刑責,有網
友甚至痛批洪慈庸,轉移到一般法庭可能無法像軍事審判一樣判處重罪,對此,洪
慈庸則說,洪仲丘事件的結果,是「廢除軍審制度但沒有廢除軍法」,軍法還是存
在,不會因為洪仲丘而廢除軍法。
洪慈庸表示,自己在臉書上有看到類似言論,自己一直遲遲未回應。洪慈庸認為,
這些網友並沒有搞懂司法的問題,洪仲丘事件是廢除軍審制度但沒有廢除軍法,軍
法還是存在,不會因為仲丘而廢除軍法,只是審判的地方由軍事法廷轉到一般司法
法庭,進行獨立的檢調與審判,處分還是照軍法法條判審判。  
她說,有人質疑將案件轉到一般法院可能輕判,但洪慈庸也反問,「怎麼知道,在
軍事法庭就會重判」?洪慈庸質疑,軍事法庭在外人看不到的情況下,搞不好可能
只是輕判行政處分,甚至可能根本連調查都不會調查,像洪仲丘的事情就可能在前
面先把證據消滅,可以在裡面作業。然而,現在一般檢調發搜索票,證據就要交出
來,而過去可能黑箱作業,以前可能你完全不知道軍事法庭內在做些什麼?
洪慈庸解釋,軍法的刑責法條都還存在著,所以沒有輕重的事情,她認為,我們應
相信法官有獨立辦案的能力,只是將可能黑箱作業的地方改道大家比較能看見的地
方,說不定,在一般司法搞不好還會判得比較重些。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14-04-10 10:50:00
國防布
作者: GaoYY (0.0)   2015-04-10 10:51:00
國防部真的夠爛
作者: iWatch2 (有錢吃鮸沒錢免吃)   2015-04-10 10:52:00
不然國防布叫假的ㄇ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4-10 10:52:00
不然怎麼叫國防布
作者: bluebigfly   2015-04-10 10:52:00
國防布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4-10 10:53:00
要是還是軍法官在審只會不了了知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5-04-10 10:53:00
認同
作者: c9840306 (cockroach)   2015-04-10 10:53:00
就是你!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5-04-10 10:53:00
所以呢?
作者: Xcd15 (風嵐鶴翼)   2015-04-10 10:53:00
邏輯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4-10 10:54:00
如果還在軍法官 勞乃成這幾天繼續吃香喝辣
作者: c9840306 (cockroach)   2015-04-10 10:55:00
既然你的邏輯不能懂那你憑什麼替你弟出聲被關禁閉也不是沒有原因的吧
作者: toinnd (黑咩咩)   2015-04-10 10:56:00
一整片黑漆漆的42689.2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4-10 10:56:00
以前那種加害人+軍檢+軍法官的共犯結構就是國防布之本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5-04-10 10:56:00
靠你改變了 支持!!!
作者: c9840306 (cockroach)   2015-04-10 10:57:00
這種事情軍事法庭審不是比較妥當嗎?軍人軍事法庭
作者: saladim (殺拉頂)   2015-04-10 10:58:00
白吃才走軍事法庭 法官都要叫當事人學長怎麼判軍法庭有時候還因為司令有認識的同學 怕被調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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