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強烈要求站方管制站上記者!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4-11 03:09:38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標題: [爆卦] 強烈要求站方管制站上記者!
: 時間: Sat Apr 11 02:41:27 2015
:
: 今天有多少新聞工作者在板上掛著找新聞?
: 如果只是貪圖方便,來這裡挖新聞那還在合理範圍
: 但是為了發新聞稿而製造新聞,實在無法容忍!!
你能容忍我也覺得滿強的
把網友爆掛當新聞在我看來根本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基本上八卦板上面的爆料跟天橋底下說書的沒兩樣。
一個報導如果是「據某網友xxxx爆料,...」,根本可以直接跳過。
烏龍爆料還可以寫得堅信不疑的例子近期也不是沒發生過
: 因為鄉民有些議題也需要媒體曝光,所以算是大家互相幫忙而已
有議題需要媒體曝光,自己丟到各個媒體就好,哪裡需要 PTT?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10:00
po在PTT上有些記者會看人氣決定不然記者快來抄,這句話就不會出現了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4-11 03:12:00
記者很多只是黨工的一種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13:00
至於記者有沒有做查證就發出去,這就看他專業良知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4-11 03:13:00
丟上新聞台根本不會有人鳥 更何況網友爆掛有其真實性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14:00
我同意你說的,但...太嚴格的標準 台灣只剩公視可以看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4-11 03:14:00
只是這一回這個機制被人利用了 沒必要矯枉過正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15:00
今天是他露出馬腳讓鄉民逮到,若不改善 以後呢?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4-11 03:15:00
真要講,伊湄自己查完證再故意裝成網友爆料算是很好的......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16:00
PTT上的爆料,真實度不是記者在乎的 他們在乎輿論影響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4-11 03:16:00
偏偏大家因為鄉民是很好操弄的把她黑了,她根本是清流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4-11 03:17:00
那這會造成來源爭議 例如今天張雅琴就在節目中對於引用本板Fant爆料勞父背景的資料 而沒有署名該網友 所以道歉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4-11 03:18:00
她裝成網友爆掛就是因為她自己找到的真相上面根本不會鳥像在很多新聞台是希望"你抄PTT熱門板被推爆的文章"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4-11 03:19:00
編輯台根本傲嬌一堆 根本不會甩民間爆料 這也是PTT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4-11 03:19:00
所以就可、八卦、笨版、西斯一天到晚被抄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19:00
因為媒體高層只在乎能不能引起討論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21:00
但目前PTT的狀況,很容易就被低劣的記者利用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5-04-11 03:21:00
記者也是權貴的一種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22:00
只將ID與媒體連結,不會傷害到記者本身又可以管控這種情形的再發生率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4-11 03:26:00
其實你要的,只要板規就可以做到了。 像是賣房版房仲ID會自介,寬頻版的業代也要。 既然八卦的重點是各種新聞那記者出來自我介紹,然後供大家檢視真的沒問題。這樣真的有事情版友也可以當成窗口,又能監督
作者: ablabla (史特貓)   2015-04-11 03:28:00
推!怒推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4-11 03:32:00
現在一堆新聞拿網友說 網友爆料 超扯偏偏該死的恩西西這時候又不管了連記者自己寫故事都懶 拿謠言或瞎扯當新聞是哪招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34:00
TSBB重點是記者幾乎全站都抄,站方成立一個記者名單表讓他們去主動申報,然後全站適用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4-11 03:37:00
用站規的話這樣會不會太侵權? 還列表列管?而且有的人要是就離開新聞界了,結果被大家一輩子記得這身分這樣倒是有點矯枉過正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4-11 03:38:00
申報id與就職公司,應該還好吧?主要是站方也方便管理分身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4-11 03:38:00
除非是強制記者有兩個ID,然後新聞ID只能用在公有事務上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5-04-11 04:56:00
神父是記者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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