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po103440 (小陳)》之銘言:
: 抱歉!!因為睡到現在才看到老鄉的回應,謝謝各位老鄉的回覆。
: 我是在花蓮的國聯五路上被攔的,我只是剛好從電動場打完台子要回家。
: 我可能也是因為有心裡情緒影響才會跟警察對嗆(昨天晚上輸了25000)。
: 但我也沒做什麼事,就是是乖乖的拿身分證給牠看,牠看完了就說要看我車箱。
: 我就說你無權翻動我車箱,因為嚴格上來說,真要有搜索票才能翻啊!!!
: 我當下直覺反應是這樣。
: 所以我才跟警察大小聲。
: 我已經請我的市代同學先幫忙看看,能不能解決這問題。
: 這事已經惹毛到我了○(#‵︿′ㄨ)○
: 下午我同學就會給我回應了,後續發展我會繼續再跟大家說明!!
: PS..我車子是原裝車啦!!!v2一台 完全沒動過手腳
各位鍵盤警察、律師、檢察官、法官
大家午安 大家好~
看完一連串討論,主要都是爭執於「搜索合法與否」
我認為這案例中有兩個值得討論的地方
一、翻動車廂=搜索?檢查?
簡單的結論是:翻動車廂=搜索;檢查原則上以目視為限。有沒有嗆警察不會成為搜索的合理事由(參照刑訴法130、131-1),因此本件有違法搜索之嫌。
二、警察壓制被害人(壓在牆上)有沒有可能成立強制罪?
大家都漏掉這部分,這裡面也包括,人民可不可以攝影警察行使職權過程?若不可以可不可以壓制蒐證人?
以上,幫大家澄清一下,不然一堆「心虛論」、「嗆警論」真的看不下去,是有人刻意在帶風向嗎?
各位道長怎看?